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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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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两篇外国名著读后感,你可以任选其一希望你满意哦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这一棍子打出它的野性,唤醒了它那被贵族生活几乎消磨光的本性,也为后来的回归野性打下了基础。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百万英镑》读后感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这一棍子打出它的野性,唤醒了它那被贵族生活几乎消磨光的本性,也为后来的回归野性打下了基础。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百万英镑》读后感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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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爱情永不随风飘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我无法在写下去了,那种是不可名状的,在没有人发明那个词字之前,我选择把它埋在心底.把希望放在明天,从明天寻求安慰的思嘉,注定站到了最后,最后的孤独女英雄.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我无法在写下去了,那种是不可名状的,在没有人发明那个词字之前,我选择把它埋在心底.把希望放在明天,从明天寻求安慰的思嘉,注定站到了最后,最后的孤独女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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