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如何界定?
女方,简称A吧,我朋友。2年前结婚,孩子目前半岁,因他们夫妻感情及家庭矛盾激化,已无调和的可能性,唯一可能是看他们夫妻彼此是否愿意为孩子做必要的退步,以维持家庭。
就她问我的问题,我再次简要介绍一下吧。主要涉及财产及孩子的问题。
一、夫妻财产问题:
1、男方名下有一车,目前车款还未还清(按揭的),在婚后由男方父母出首付款购置,车主名字为男方一人。请问,该财产是否属于双方共有。(仅作了解,就算是,也不想争取,按照女方的意愿)
2、他们夫妻双方在生活期间的所有收入,全部交由男方父母打理,主要由男方劳动所得,女方可以说是一个全职太太。这一部分,作为女方,有权利得到部分不?(具体劳动所得多少,非常难以确定)
3、女方家涉及到一个原房屋拆迁事宜,女方娘家所在地根据政府规划,属于拆迁,按照当时每家的户口人数,每人可分得40平米。目前拆迁协议已经签署,由女方父母签订,但补偿房屋平米总数包含女方的40平米,以及孩子的40平米(孩子出生后,落户女方娘家,女方的户口仍未迁出)。不知道女方的这40平米的房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 其次,小孩子的房子?也就是说,如果一旦离婚,男方是否有权利分割女方名下的那40平米的房子。
4、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目前女方有意抚养,但由于女方没有稳定工作,其次,面临再婚。所以,假定将来男方,女方均拒绝抚养,法院会做如何判定。孩子半岁过点。
请懂的朋友认真解答一下,如何那些方面不详细,可追问。。
回答OK的,,追加50分以作感谢。 展开
2、关于婚后生活期间的收入全部是男方,女方是全职太太,离婚按照男女各一半的原则;
3、关于女方父母房产的拆迁问题,属于户籍地拆迁政策(孩子的除外),不属于此次离婚讨论的问题;
4、关于离婚后还在的抚养问题,谁抚养还孩子,不抚养一方负责缴纳抚养费。理论上法院会认定:还在在2周岁以内,属于母亲抚养的范围,男方交抚养费;
如果女方拒绝抚养孩子,因为没有经济能力,那只能是男方抚养,但是孩子以后的40平米房子的所有权(价值)应该交付给男方。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4,法院强迫抚养。
现在婚姻法规定,如果首期是哪方付的,以后离婚后,房子还是归谁,就算中间双方都有共同按揭,还是算付首付那方拥有。
婚后的收入都是算共同财产,虽然说女方是没有工作收入,但是呢,为了家庭的付出一样的,可以五五分。
这个不属于离婚商讨的问题,男方分不到的。
女方有义务要抚养的,如果没带孩子那方,是需要付赡养费的,不过看孩子现在还小,上了法庭,如果女方争取,考虑孩子还在襁褓中,会先优先判给女方,但是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可以借目前无稳定工作为由,可以让男方抚养,但是女方一个月都要给赡养费的,至于多少,就要看双方如何协商了。
KIKI随附语录:“一段感情,结合不容易,分离却很容易。如果真的不是到了非离不可,真的双方好好的走下来谈谈比较好,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但是呢,世界上也真的有很多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放弃了目前的感情,目前的婚姻,以后在遇到的人,就会更好。婚姻本身就是平淡的,本来就是柴米油盐加孩子,无论以后再遇到多少人,终究还是柴米油盐,平淡的人生。即使哪方犯了错,但是如果真的能够认识到错误,何不给彼此一个机会,也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的机会。毕竟,孩子也是无辜的,TA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需要一个爸爸,一个妈妈。”
谢谢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