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坚持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四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扩展资料:
一、严格按照安全职责进行事故超前预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从事生产管理和实际工作的人员,要依据自己的职责做到在开展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要做到从思想上预防,即预想工作的危险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再根据危险的种类和大小确定事故防范措施。
各级领导安排工作都必须有安全要求;编制检修(文章来源:安全急救网)方案、开停车方案必须有安全措施;进入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进行预想,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开始工作前必须办好所有安全使用票证;重大的安全措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公布于工作现场。这些具体的操作步骤使“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无形变得有形,从抽象变得具体,从口号变为具体的行动。
二、科学预知危险
要预知工作中危险性的大小和种类,首先须知道工作中有哪些危险,危险有多大。从本单位以前所发生的事故中得知危险性。为此,该厂把本单位以往所发生的事故过程、原因、教训、防范措施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一个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平时中学习。
事实胜于雄辩,通过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触动职工的灵魂,并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事故的原因、教训,提高职工预知危险、按章操作、科学防范事故的能力。这种做法,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正如哲学家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也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
参考资料:安全生产方针-百度百科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四次变化,
1、1949-1983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2、1984-2004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2005-2014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2014年至今: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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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方针意义:
1、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
2、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方针
推荐于2017-05-23
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遵循这一方针,这是因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和主管机关的行政领导同志和各级工会,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全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任何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其它。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规划以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决策中应制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
“安全第一”,就是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当做头等大事来做好。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中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和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要进行生产经营,就必须首先解决其中的各种不安全问题。无数事实证明,伤亡事故不仅给受伤害者本人和家属带来巨大的不幸,也干扰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给事故单位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预防为主”,是强调把一切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它们,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科学技术的进步,安全工程的发展,使得我们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前有效预测,评价事故的危险性,先行控制或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明确指出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总原则。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优先考虑安全,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再生产。“预防为主”则要求一切安全工作必须立足于预防,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初始阶段就考虑安全措施,并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这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基本方针。“安全第一”说明和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
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事故意味着对生命的摧残与毁灭,因此,在生产活动中,应把保护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最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上。
按照系统工程理论,按照事故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之前,事先就充分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自始至终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和减少事故。“综合治理”是指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采取各种管理手段预防事故发生。实现治标的同时,研究治本的方法。
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从各个方面着手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做到思想上、制度上、技术上、监督检查上、事故处理上和应急救援上的综合管理。
“安全第一”,就是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当做头等大事来做好。
“预防为主”,是强调把一切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控制和消除它们,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综合治理”是指要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