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广东省是否要求广西归还钦州市(包括北海县和防城区)进行管辖?
没有。
1951年至1955年,钦州、廉州(即今钦州、防城港、北海)从广东划入广西。
1952年12月10日,在邕宁、宜山、百色3个专区成立桂西僮族自治区。
1955年至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划入广东。
1956年3月,改桂西僮族自治区为桂西僮族自治州。10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的倡议。12月,鉴于正在筹建广西僮族自治区,国务院会议作出了撤销桂西僮族自治州的决定。
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省一级的“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
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划入广西。同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扩展资料:
民国年间改为钦县,属广东省钦廉专署所辖。解放后,广东省设钦廉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改隶广西省,1955年复隶广东省。1965年7月再隶广西壮族自治区,改为钦州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下辖上思、防城、钦州、灵山、浦北、合浦、北海七个县市。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15号】)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以原钦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钦州市的行政区域。
1983年10月划出北海市和防城港,1987年7月划出合浦县归北海市管辖,1993年5月防城港市成立,划出防城县和上思县归防城港市管辖。
1994年6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4]62号:撤销钦州地区、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新设钦北区、钦南区,市人民政府驻新兴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钦州市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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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