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收取服装押金
我是在个旧某超市工作,用人单位收取服装费二百元,现在我已经辞职单位说我没在超市上班满一年就要扣押金,我在超市上了四个月的班,他们要扣我没在八个月的服装押金.还有我的发票上...
我是在个旧某超市工作,用人单位收取服装费二百元,现在我已经辞职单位说我没在超市上班满一年就要扣押金,我在超市上了四个月的班,他们要扣我没在八个月的服装押金.还有我的发票上他们是写服装费,我的朋友的写的是服装押金,如果我们去劳动局告他们,他们抠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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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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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服装押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交纳服装押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2、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于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服装押金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交纳服装押金,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2、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于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服装押金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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