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3-09-06
您好中公教师考试网很高兴为你解答。通知已经出来了。
2013年9月9日8:00-- 9月16日
考试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工作启动后,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