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北宋、明朝统治者为防止相权过重的威胁,分别采取了哪些措拖,其方式和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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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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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互牵制,集体行使相权,这就削弱相权,保证了皇权独尊
北宋增设参知政事(副宰相)、枢密使(军权)、三司使(财权)分割相权,皇帝总揽大权。
明朝明太祖废丞相,且规定今后不许立相。权力尽归皇帝一人手中。

说明通过削弱相权,皇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演进。废除宰相对加强皇权有利,对防止权臣专权有利;但废除宰相造成皇权过于集中,在“人治”的封建时代,当皇帝无能或不理朝政的时候就会造成皇权旁落,出现太监乱政、宦官专权的局面。
匿名用户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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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是三省六部制度北宋则是三司三衙明朝直接就是废丞相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增强了办事效率,对相权是一个巨大的削弱宋朝的三司对丞相的权利进一步削弱,分工更细更明确明朝设内阁,直接就是废了丞相这一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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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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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减弱了相权;明朝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设立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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