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买了社保可以把社保转到外地,需要去征收处办理。
受理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
2. 未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 分别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5.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扩展资料:
深圳市社保局直属分局的职责:
一、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调研,参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政策调研,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等征收和退转工作;承担市属机关、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家属统筹医疗费的筹集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的待遇审核和支付。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以及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核准和支付。
四、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机关临聘人员、内部退养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承担驻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保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的退休审核工作;负责企业提前退休审批、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六、负责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废军人与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企业欠薪保障费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
十、指导市社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区分局、社保站)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专项补助事项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社保关系转出-深圳市社保局
2013-09-04
低保向高保转,维持低保水平,这是可以转移的,但高保向低保地区转移而要维持高保标准的话,地方管理是不允许的。
这个问题是很明确的,现在是不行的
2013-09-04
能转的,前提要在外省有社会保险帐户。在外省有社会保险帐户后,才可以把深圳的社保转到那个户头上。不然你想,跟银行帐户一样的,没帐户,他钱往哪打。
在外省有社会保险帐户后,到外省社会保险柜台开个接收函,拿着接收函到深圳社保局办转出,拿着一堆深圳社保局给你的资料,给外省社会保险柜台,就OK了。养老保险就转移好了。
201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