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属于精神病人的公民提供什么福利保障?
前提:病人精神失常前被企业中止临工的劳务关系,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失去工作后,完全没有经济收入,仅靠老伴不多的工资养命。平时靠子女不多的生活费接济。对这类类受刺激而精神失常...
前提:病人精神失常前被企业中止临工的劳务关系,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失去工作后,完全没有经济收入,仅靠老伴不多的工资养命。平时靠子女不多的生活费接济。对这类类受刺激而精神失常的人群,国家法律有提供什么福利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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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精神病患者提供特殊保障。保障措施有:
1、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保障不能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予以医疗救助;
3、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4、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供专项康复及就业培训等;
《精神卫生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第六十九条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助。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为已经康复的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国家对安排精神障碍患者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1、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保障不能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予以医疗救助;
3、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4、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供专项康复及就业培训等;
《精神卫生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第六十九条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助。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为已经康复的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国家对安排精神障碍患者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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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不过比较少.比如拆迁过程中,如果动迁居民中有精神病患者,有残疾证的,可以多分.当然还有许多地方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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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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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关于精神病人的具体保障政策,一些精神病人先是被家庭当累赘,抛弃到社会;继而被一些地方政府以影响市容市貌为由而驱赶……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数目逾1600万的精神病群体的基本权利,检讨和重建国家精神病防治制度,是政府部门需要直面和妥善处理的问题。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数目逾1600万的精神病群体的基本权利,检讨和重建国家精神病防治制度,是政府部门需要直面和妥善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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