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措施。郑成功收复台湾后首先是建立政权,废除荷兰侵略者的一切殖民体制和机构,他以赤嵌为东都明京,设一府二县。府为承天府,县为天兴县、万年县。天兴县管北路,万年县管南路。也在岛上设立了一个安抚司,专门管理这个地区的事务。从此台湾建立起与祖国大陆相同的府县制度。
2、民族政策。郑成功率部进入台湾后,严以治军,下令不许骚扰高山民族,不许侵占高山民族的耕地。还大力提倡教育,在高山族居住区设乡塾,送子女入学者可减免赋税和徭役[10]。
3、开发宝岛:首先是积极推行屯垦制度,寓兵于农,以解决缺粮问题。郑成功在台湾大力推行屯田,这寓兵于农。几年以后军队不但可以自给自足,而且还有余粮上缴给政府。其次是鼓励大陆沿海居民到台湾从事开垦。帮助高山族提高生产技术。
扩展资料
1646年(清顺治三年,隆武二年)清兵入闽,其父郑芝龙迎降,他哭谏不听,起兵抗清。后与张煌言联师北伐,震动东南。
1646年(清顺治三年,隆武二年)二月,隆武帝(明唐王朱聿键)移驻延平府。三月,郑成功在延平向隆武帝“条陈”:“据险控扼、拣将进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国”(后人称之为“延平条陈”),被隆武帝叹为奇策,封郑成功为“忠孝伯”,赐尚方剑,挂“招讨大将军”印。
在延平设军事指挥部、水师训练基地,巡守南平闽浙赣边关。八月下旬,郑成功辞别隆武帝,在延平闽江与清军战斗,“交锋不利,率师南下”。“遂密带一旅遁金门”,以“招讨大将军”之名举义旗于金、厦沿海一带。
1624年(天启四年),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实行残酷的殖民统治。1661年(顺治十八年),郑成功率领大军从金门、厦门出发,渡海收复台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郑成功
郑成功的活动是在国内明清王朝交替和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东方的时期展开的。1646年(清顺三年)秋,清兵进攻福建,隆武帝被生擒,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掌握隆武朝廷军权,在汉奸洪承畴的勾引下,率兵投降了清朝。郑成功反对父亲隆清,率领部下先在广东南沃岛起兵,继而挺进厦门鼓浪屿,1650年(清顺治七年)占领厦门、金门两岛。以后与清军展开不断的战斗,逐步收复了福建漳、泉地区,并控制了北至浙江舟山,南至广东潮惠的东南沿海地区。
1659年夏,郑成功率水师10余万北上,经舟山溯长江,连克瓜州、镇江等城。7月围攻南京,误中清江南总督郎廷佐的强兵计,折兵回厦门。翌年,清军分三路进攻厦门,被郑成功击退。郑成功在坚持抗清的同时,又和侵占我国领土台湾的荷兰殖民者展开长期的斗争。荷兰殖民者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侵占了我国的台湾,对台湾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并不断骚扰福建、广东沿海地区,激起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1652年(清顺治九年),台湾爆发了以郭怀一(郑成功父亲郑芝龙的旧部)领导的抗荷武装起义。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郑成功为了抗议荷兰殖民者在海上的掳掠,曾下令禁止商船到台湾贸易,在经济上给荷兰殖民者以有力的打击。
1661年4月,郑成功令长子郑经防守厦门,新率战舰120艘,将士25000余人,在金门料罗湾誓师东进收复台湾。经过激烈的海战,郑军击沉荷 军主力舰“赫克托”号,收复了“赤嵌楼”。在近一年的争夺中,荷军伤亡近2000人,损失惨重。1662年2月1日,荷兰侵略军被迫投降,被侵占达38年之久的台湾终于重归祖国怀抱。
郑成功于1662年旧历五月初八因病逝世于台湾,终年39岁。
1647年1月,郑成功在烈屿起兵抗清后,于转战浙、闽、粤东南沿海期间,多次帮助明室宗族与民众渡海定居台湾及东南亚各地。抗清期间,郑成功为了筹备粮饷而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当时荷兰人常劫夺郑氏和海外华人至东南亚商船,郑成功多次派出水军打击荷兰舰队,并于1656年到1660年期间两次警告荷兰人,除非荷兰人停止劫夺华人的商船,郑氏将不会与荷兰贸易。另外,郑成功让华商领取郑府令牌和“国姓爷”旗号,以帮助保护华人在海外经商时的安全。当时确有很多海外华商采取此法,而得以安全出海经商。
他收复了台湾,但一年后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