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简称“学科目录”)中,单列了一个“管理学”学科门类,下设5个
一级学科:
管理科学与工程(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环境管理及项目管理;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 资源管理)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