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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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扩展资料:
转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学校。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的学生,由其家长持原就读学校提供相关的学籍证明向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并到相应的学校进行注册后,完成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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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转学是不需要教育局审核的。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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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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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据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如果户口不是所在城市的:原所在学校开据“借读证明”、“纸质学籍卡”、“健康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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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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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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