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新型燃料或醇基燃料是否有在政策上支持?
国家支持新能源。
新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 波浪能、 洋流能和 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此外,还有氢能、 沼气、酒精、甲醇等,而已经广泛利用的 煤炭、 石油、 天然气、水能 等能源,称为常规能源。随着 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
在中国可以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型 水电站)、 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是可循环利用的 清洁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因此,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大中型水电都被看作常规能源,而把太阳能、风能、现代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氢能等作为新能源。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树立,过去一直被视作垃圾的工业与生活有机废弃物被重新认识,作为一种能源资源化利用的物质而受到深入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因此,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也可看作是 新能源技术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