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可以拿到国家奖学金?
(一)、ACCA奖学金申请条件
1、你是已注册的ACCA学员2、本年度年费已缴纳3、没有其它欠费情况
4、你已经完成F1-F3的三门考试,并且第一次考试的三门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如果存在免考的情况,至少两门F阶段科目的成绩要在66分及以上(同样是第一次考的情况下,挂掉或者刷分的情况不算) (二)、ACCA奖学金申请文
如果你符合了ACCA奖学金申请条件,那么接下来你需要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长文来申请奖学金。
申请者必须以这个题目为申请书的标题:'How the award of a Scholarship will help me to realise my full potential'.(ACCA奖学金将如何帮助我发挥最大的潜力)
(三)、ACCA奖学金申请细节
1、要申请奖学金,除了申请书以外,还要附上Scholarship Submission form 2、申请书(Essay)的格式要求: ·必须是MS word或者相似word版本文件·最多1000字
·字号12,字体black font·双倍行距·页边距2.5cm·A4纸大小
·在每一页的最上方写明你的student registration number,书写日期以及页码·用英文写
·条理清晰、含义明确,Essay内容和题目相关·电子档,不能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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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学校的要求,国家奖学金名额都是国家分配给学校,学校根据情况发放的。
国家奖学金在所有学校奖学金中,最难拿的当属国家奖学金。“国奖”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申请条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原则上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在年级前10%可以申请,如果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出色,可以适当放宽到年级排名前30%。拿“国奖”的种子选手必须进行答辩。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奖励名额:每所高校每年的“国奖”名额实际是被分配的,十分有限。以不同高校为例,暨南大学2015年获得“国奖”的学生约173人,而华南师范大学约为60人,广外则为50人左右。
一般,都是必须拿到两个校级奖学金才能拿国家奖学金!也就是,学习绩点专业第一,德育那个优秀学生的分数也是全专业第一,那估计你就能一定能拿国家奖学金了!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
二【适用对象】
1.本专科学生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2]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2.研究生
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为3.5万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定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定为每生每年2万元。
通知称,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三【申请条件】
【本专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名额分配: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研究生】
1.通知规定,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四【评审】
1.本专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2.研究生
每年3月底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5月31日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每年11月30日前,高等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