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挂名的企业法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是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集体企业),现在我没有负责了,一切权力都移交给另一个企业(实质也是这个企业把它接管了四年多)但是他们现在就是不换法人——我。请问我在这种情况下,这...
我是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集体企业),现在我没有负责了,一切权力都移交给另一个企业(实质也是这个企业把它接管了四年多)但是他们现在就是不换法人——我。请问我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企业的法律责任我还承担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如何保证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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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9-2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璩长星0dr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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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创立了个人所。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的民事、刑事律师。现任李建成律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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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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