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由什么组成的
组成音乐的常用“形式要素”有:节奏,曲调,和声,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构成,音乐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手段。
1、节奏
音乐节奏是把一段无序的节拍流组合成不同的模式,对长短不同经常重复的不同部分的整合,音乐旋律进行中音阶、音符或者音节的长短和强弱等。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骼。
2、曲调
音乐的首要要素。是歌唱性的、能够表达一定乐思的或主要的旋律的统称。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节奏的和谐运动。
3、和声
在调性音乐中,和声同时具有功能性与色彩性的意义。和声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调性内所具有的稳定或不稳定的作用、它们的运动与倾向特性、彼此之间的逻辑联系等。
和声的功能与调性密切相关,离开了调性或取消了调性,和声也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意义。和声的色彩,是指各种和弦结构、和声位置、织体写法与和声进行等所具有的音响效果。和声的色彩是和声表现作用的主要因素,无论在调性音乐或非调性音乐中,它都具有重要意义。
4、力度
指曲谱或音乐表演中音的高低强弱,力度变化是重要的音乐表现手段。它可以表达丰富的情感,并造成音乐的对比和发展。力度越强,音乐越紧张、雄壮,力度越弱,音乐越缓和、委婉。
如表现万众欢腾,胜利凯旋,要大型乐队全奏、强奏,而鸟语花香、花前月下,当然就不会使用很强的力度了。这里还要强调一下,音乐要素的互相配合会造成丰富多样的效果,因此有时候弱的力度不一定柔和委婉,它也可能是令人紧张的。
5、速度
速度“tempo”是借用了意大利语的“时间”,源于拉丁语的“tempus”。现代音乐通常以“拍每分钟”(beats per minute,简写为bpm)作为速度的单位。
6、调式
调式(mode),若干高低不同的乐音,围绕某一有稳定感的中心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称为调式。调式是人类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创立的乐音组织结构形式。通常在阐述调式这一概念时,常常把调式的中心音——主音作为起点和终点,其他各音按音高的顺序依次排列成音阶的形式,称调式音阶。
7、曲式
曲式就是乐曲的结构形式。曲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各种段落,根据这些段落形成的规律性,而找出具有共性的格式便是曲式。乐段的结构及一部曲式:乐段通常由两个乐句或四个乐句构成。由两个各有四小节(或八小节)的乐句组成的"乐段"在器乐曲中最为常见。其特点是平衡、均称感强。一首乐曲仅由一个乐段构成的称“一部曲式”。
8、织体
织体是音乐的结构形式之一。这个词的含义比较宽泛,在音乐作品中,它常常会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的形式,一是在"空间"上的形式。时间上的形式称为"曲式",这是音乐专用术语之一。一部作品,无论它是长达一个小时的交响曲,还是短至1分钟的小曲,都有结构形式。
空间结构,音乐是不可见的,是纯属听觉的,实际上,这是借用了视觉印象中的概念,同时它也可以在乐谱上直观地看到。
在听觉上,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我们听到的音响有多少个层次,这些层次的关系是怎样的。比如你可以在几十秒之内就能分辨出此时的音响是单一的旋律线条,还是在旋律下方添加了和声背景的支撑,或是有好几条不同的旋律交错、重叠……这种"空间"结构在音乐中也有个专门术语——织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基本要素
1、曲调:曲调也称旋律。高低起伏的乐音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就形成曲调。曲调是音乐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现手段,是音乐的本质,是音乐的决定性因素。曲调的进行方向是变幻无穷的,基本的进行方向有三种:“水平进行”、“上行”和“下行”。
相同音的进行方向称水平进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进行称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进行称下行。曲调的常见进行方式有:“同音反复”、“级进”和“跳进”。依音阶的相邻音进行称为级进,三度的跳进称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进称大跳。
2、节奏: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我国传统音乐称节拍为“板眼”,“板”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次强拍(中眼)或弱拍。
3、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和弦通常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4、力度:音乐中音的强弱程度。
5、速度:音乐进行的快慢。
6、调式:音乐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音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一个体系,就叫调式。如大调式、小调式、我国的五声调式等。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开始自低到高排列起来即构成音阶。
7、曲式:音乐的横向组织结构。
8、织体:多声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包括纵向结合和横向结合关系)。
9、音色:音色有人声音色和乐器音色之分。在人声音色中又可分童声、女声、男声等。乐器音色的区别更是多种多样。在音乐中,有时只用单一音色,有时又使用混合音色。
扩展资料
音乐是用组织音构成的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最能即时打动人的艺术形式之一。旋律响起人们往往无法抗拒的立即处于音乐的氛围当中。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有自己表情达意、塑造艺术意象的表现形式。
比如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绘画是通过线条、色彩、构图,文学是通过字、词、句、篇来体现艺术意象。通常,人们正是以表现手段的不同来区分艺术的不同种类,例如不同的乐器。音乐还能表现出乐手们和音乐创作者的用心。
根据《礼记》中《乐记》详细记载了“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这种介绍简单明了的涵盖了音乐的声音变化与人心情感之间的联系,如果我们进一步翻查古籍进一步推敲,就能对平时听到的有关音乐词汇涵义有更深入的了解。
声:在自然中容易被人耳捕捉得到的能量波动。
音:拥有稳定变化规则并且可控制的持续声波。
乐:经过组织挑选后的悦耳声波。
调:根据某个规则进行挑选过后的音集合。
律:对集合音进行更加规律的排列顺序。
段: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某个
曲:按照一个整体对所有上述提到的声音乐调律段进行整体的组织。
这些词语相互组合,就构成了声音,音乐,乐音,音调,乐调等词。(声乐,是以人声作为乐器的简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
推荐于2017-11-26
音乐基本要素:音乐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 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节奏,曲调,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等。构成音乐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乐的表现手段。音乐的最基本要素是节奏和旋律。
1、节奏: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节拍是音乐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规律地重复进行。我国传统音乐称节拍为“板眼”,“板”相当于强拍;“眼”相当于次强拍(中眼)或弱拍。
2、曲调:曲调也称旋律。高低起伏的乐音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就形成曲调。曲调是完整的音乐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现手段之一。曲调的进行方向是变幻无穷的,基本的进行方向有三种:“水平进行”、“上行”和“下行”。相同音的进行方向称水平进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进行称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进行称下行。曲调的常见进行方式有:“同音反复”、“级进”和“跳进”。依音阶的相邻音进行称
为级进,三度的跳进称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进称大跳。
3、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和弦通常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4、力度:音乐中音的强弱程度。
5、速度:音乐进行的快慢。
6、调式:音乐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音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一个体系,就叫调式。如大调式、小调式、我国的五声调式等。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开始自低到高排列起来即构成音阶。
7、曲式:音乐的横向组织结构。
8、织体:多声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包括纵向结合和横向结合关系)。
9、旋律:声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和谐运动。旋律是乐曲的基础,乐曲的思想感情都是通过它表现出来的
2013-09-07
201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