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竞争市场的条件有哪些?
2024-08-15 广告
条件如下:
1.与完全竞争相比,厂商数目少;与完全垄断相比厂商输入较多。
2.产品具有差异性。
3.消费者和生产者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决定者。
4.能够一定程度的自由进入市场。
垄断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是市场结构的两个极端,但在现实中,我们更常遇到的是各种中间状态的市场类型。垄断竞争和寡头市场就是主要的两种中间市场结构,也称为不完全竞争市场。前者更靠近完全竞争市场,而后者则更靠近完全垄断市场。
我们先分析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理论是与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和英国经济学家罗宾进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30年代,他们提出了垄断竞争这市场结构模型。
垄断竞争市场竞争程度较大,垄断程度较小,比较接近完全竞争,而且要现实得多,在大城市的零售业、手工业、印刷业中普遍存在。
同行业中不同厂商的产品互有差别,要么是质量差别,要么是功用差别,要么是非实质性差别(如包装、商标、广告等引起的印象差别),要么是销售条件差别(如地理位置、服务态度与方式的不同造成消费者愿意这家的产品,而不愿购买那家的产品)。
产品差别是造成厂商垄断的根源,但由于同行业产品之间的差别不是大到产品完全不能相互替代,一定程度的可相互替代性又让厂商之间相互竞争,因而相互替代是厂商竞争的根源。
如果要准确说出产品差别的含义,则可这样来说:在同样的价格下,如果购买者对某家厂商的产品表现出特殊的爱好时,就说该厂商的产品与同行业内其他厂商的产品具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