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是江苏省县级市,不属于某个区,由南通市代管。
由“海水永不扬波”之意而得名,是一座滨江临海枢纽城市,“扬子江城市群”中的一员。
地处江苏省中南部,位于南通、盐城、泰州三大市交界处;东临黄海,与如东接壤,西与泰州的姜堰区为邻,南和如皋、泰兴相连,北与东台毗邻;海安东西直线最长71.1公里,南北最宽39.35公里,总面积1180平方公里。
下辖4街道、9镇,其中,国家级开发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1个省级商贸物流园,1个老坝港滨海新区。
扩展资料:
秦以前称海阳。海安历史悠久,是南通(江海)文化的源头。南莫境内青墩遗址的发掘和研究表明,早在6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海安西部地区就有人类居住。西周至东周属吴国,后属越国,楚灭越后属楚。
今海安及周边数县、市当时称海阳。郧(今立发)是海阳的中心,吴侯与卫侯曾在此会晤。秦属东海郡,汉属吴国,汉初一度为吴王刘濞封地。
汉至西晋属海陵。汉武帝时海安地区属临淮郡海陵县。至东汉仍属海陵县,上属徐州广陵郡。三国时先属魏,后属吴国,一度海陵县废,西晋复置海陵县。
东晋建宁海县,南北朝置海安县。东晋安帝义熙七年(公元411年)始设宁海县,上属海陵郡。宁海县即今海安县,为海安建县之始。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泰始七年(471年)分宁海县西境置海安县(因海水常浸淹农田,遂取名海安,为“永不扬波”之意),后并入宁海县。
唐置海安县。唐初宁海县省入海陵县,属扬州淮南道,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分海陵县东境复置海安县。县治在今海安镇,唐玄宗开元十年(722年)(封建社会鼎盛时期),海安县又并入海陵县。
中唐至元属海陵县。五代十国时南唐升海陵为泰州,宋海陵县建置未变,海安、西溪(东台)为海陵县二大镇之一。北宋设泰州军,元代设泰州路总管府,下辖海陵县。
明清分属泰州、如皋、东台等州县。明朝初年海陵县省入泰州,上属扬州府,清代相沿不变。清朝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析泰州之东北境置东台县,至此今海安境域之东南部在如皋县境,上属通州;北部在东台县境,中部、西部仍在泰州境,上属扬州。
民国时期泰州改为泰县。民国六年(1917年),改泰州为泰县。
建立紫石(海安)县。1940年,新四军东进,在海安镇建立泰县抗日民主政府。1941年2月,海安镇以东建立泰东县,海安、曲塘、白米以北建泰北办事处。1943年1月建紫石县,县政府设在沙岗莫家庄。至1946年6月,县境与海安市大略相同。
此后市域与东台、泰县等互有变动。1948年3月,紫石县更名为海安县。海安东部为黄海,因海水经常浸淹农田,遂取名海安,取“永不扬波”之意。
1949年1月20日,海安全境解放,政府迁回海安镇。1949年2月后,姜北、白米、城东三区划归泰县,台南划归东台,河东地区的李堡、角斜、西场、噇口区以及河南地区的雅周、曲南、海南等地复划归海安。1950年1月,海安划归苏北南通行政区。
1953年1月,撤销苏南、苏北两个行署区和南京特别市,建立江苏省,海安属江苏省南通专区。1971年,南通专区改为南通地区。
1983年,江苏省各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实行市管县体制,海安县隶属南通市。
201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行政区域为海安市行政区域,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安
20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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