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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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8-11-25 · 昆明打造一网四中心,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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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昆明市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收原件(1份);
2. 决定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收原件(1份);
3. 租(借)用合同复印件或产权单位无偿提供使用的证明,收原件(1份);
4. 房屋产权证,收原件(1份);
5. 《法人离任审计报告》(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收原件(1份);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收原件(1份);
7. 变更后法人半寸彩色照片一张,收原件(1份);
8. 变更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收原件(1份);
9. 验资报告,收原件(1份);
10. 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任业务主管的文件以及新业务主管单位担任其业务主管的文件,收原件(1份);
11. 《章程修改说明》,收原件(1份);
12.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收齐全部有效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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