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分别是是: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
八县分别是: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 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卫辉市、辉县市。
新乡地处河南省北部,北依太行,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隔河相望,辖12个县(市、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8249平方公里,总人口614万,
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后新乡市的历史沿革
1950年,原武、阳武合并为原阳县。
1952年,平原省撤销,新乡、安阳、濮阳专
区改属河南省。新乡归河南省直辖。同时新乡专署迁驻新乡,所辖除封丘、长垣归濮阳专区外,其它各县均归属新乡专区。
1954年,濮阳专区撤销,封丘、长垣改属新乡专区。
1955年,长垣县划归安阳专区。
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为新乡专区,全境属之。
1960年,撤销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并入新乡。
1961年10月,恢复新乡、获嘉二县建制,同时新、安两专分治。新乡和获嘉、辉县、新乡、汲县、原阳、延津、封丘归新乡专区。长垣县归安阳专区。
1967年,新乡专区改名新乡地区。
1974年,新乡改为省地双重领导,
1978年1月,又改归新乡地区领导。
1983年9月,新乡县和汲县划归新乡领导。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仍隶属新乡地区。
1983年,安阳地区撤销,长垣属新设的濮阳市。
1986年2月,撤销新乡地区,新乡辖新乡县、汲县、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长垣8县。
1988年11月,汲县改为卫辉市,辉县改为辉县市,隶属关系未变。
2014年,长垣县被划为省直管县。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来源:新乡市—新乡概况
推荐于2017-05-26
201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