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是全面的、严格的,每一个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的人民警察,都应该自觉加强素质修养,做合格的人民卫士。
中国的警察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警察、国安警察、检察院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和监狱、戒毒、劳教部门的警察。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法律履行警察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公务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警衔制度,现行警服以藏蓝为主色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1、具备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条件;
2、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遵守国家法律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纪律、条令、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4、掌握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正确执行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报考人民警察条件:
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警察 (世界通用的一种维护治安的职业)
2017-07-21 · 知道合伙人军队行家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是全面的、严格的,每一个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的人民警察,都应该自觉加强素质修养,做合格的人民卫士。
一,警察需要具备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对党、对人民的绝对忠诚,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素质。为了做好公安工作,人民警察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苦乐观;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能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毫不动摇地坚持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明确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观念;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忠于事实、严格执法、廉洁奉公、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先人后己、团结同 志、爱护集体;具有抵制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
我们看问题、做事情要有政治高度,胸怀宽广,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要以良好的心态对待学习、生活和工作,提高自己的“幸福度”。要加强政治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要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文化水平。这样我们思考问题的境界就不一样,遇困难学会坚强,待人体现真诚,就会以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学习和生活。
二,警察需要具备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人民警察必须牢固掌握本职工作所涉及的专业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基本能力:
1,岗位专业能力。人民警察必须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操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
2,分析综合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事物发展的 规律性,善于分析事物本质及其联系,因势利导,解决问题。
3,应变决断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在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的胆略,并善于审时度势、准确判断、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
4,群众工作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善于宣传群众、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综合治理。
5,表达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善于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能写作一般常用的公安应用文体。
公安业务除了要学习常用的公安业务知识和科技知识之外,还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有有关射击,搏击专业知识,掌握驾驶,游泳和计算机操作等技术,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公安警察,对这些不但要学会,而且还要达到熟练乃至精通,同时还要学习掌握反恐防暴工作的基本常识和方法,做好反恐防暴的预案和处置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胜任警察的工作。
三,警察需要具备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包括人民警察所应具有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活动所应具备的技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强调,要毫不动摇地把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作为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关键工作来抓,积极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警察特色、比较完备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全面提升广大公安民警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实战能力,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当今世界,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要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就必须坚持向科学技术和教育训练要警力,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承担起肩负的神圣职责,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四,警察需要具备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不仅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而且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文化程度为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提供了知识基础,文化修养使讲文明、懂礼貌、注重礼仪。提高人民警察的文化层次和修养程度,有利于提高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和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威信,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文明执勤的水平。
我们平时大量的工作都要直接面对群众,走访当事人、调解各种矛盾纠纷,都需要沟通与表达。语言是一门艺术,我们不具备这种能力,工作中往往会造成被动。所以,我们要加强学习,储备各种知识,使自己拥有丰富的表达源泉;要做有心人,掌握一定的心理学常识,注意表达的方式,使自己沟通、表达能力不断提高。
五,警察需要具备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公安机关的许多业务工作,往往都与艰苦、紧张、困难、危险等紧密相连。人民警察在完成工作任务时,往往要承受很大的心理负荷,付出很多的心理能量,需要具有抵御各种错误思想、思潮和诱惑的健康心理,能够经受得起各种考验。为此,人民警察应当具有良好的观察、记忆、注意、思维能力;具有稳定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能够抵御各种干扰和各种诱惑,能够慎独与自我净化;具有宽广的胸怀、合作的意识和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简而言之,人民警察应具有勇敢、坚定、大胆、果断、顽强、乐于奉献等心理素质特点。
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面对犯罪嫌疑人时,心理素质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心理素质不过关就很难胜任,所以心理素质的养成时不我待,势在必行。现在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偏低,我们常常听说某某人自杀了,某某人疯了,究其原因,大多是由于心理素质太差而造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心理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整件事情的成败,心理素质的培养不可小觑。
六,警察需要具备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人民警察的体质,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这是 人民警察各种才能得以正常发挥乃至超常发挥的物质基础。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保护自己、克敌制胜的基本保证。
从狭义的角度讲,我们要具备良好的体能,在工作中“追上”违法犯罪嫌疑人。从广义的角度讲,我们要拥有健康的身体,这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有一个健康理念说,健康是“1”,其余是“0”,没有健康这个“1”,其余就失去意义。作为基层派出所民警,更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能适应当前繁重的工作需要。这要求我们要有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还要持之以恒,加强锻炼。锻炼身体需要有毅力,不能因为工作忙、时间紧就放弃锻炼。锻炼的方式也很多,快步走、登山、打球、游泳都可以,关键是要坚持不懈。
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威慑力和战斗力的实体,故而身体素质的好坏是从警的最起码条件。这也突出了警察这个特殊职业所在。既然是精锐,就得有个精锐的样子,因为身体素质的好坏最直观。试问?如果一个瘦小软弱的警察站在一个高大威猛的暴力犯罪分子面前,能有威慑力吗?所以警队的训练要贴近实战,从严,从难,要进行高难度的体能和技能训练,因此平时要多注重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刻苦锻炼,尤其是耐力和爆发力的训练,力争把身体锻炼的扎扎实实,为今后执行任务做好铺垫,只有平时多流汗、战时才能少流血或不流血。
责任与使命铸就热血警魂责任并不是一个华丽而轻松的辞藻, 它朴实而又厚重, 严肃而又崇高。 它是精神的支柱,力量的源泉。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责任不仅是一道 法律的底线, 更是一幅道德的风景。
2013-09-08
201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