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家打字复印店,去办个体营业执照时说去文化局办印刷许可证,这个证怎么办啊?都需要准备什么啊?
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印刷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可行性报告; 章程;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所使用证明;资金证明;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设备清单等材料向当地文化局办理。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十条 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扩展资料: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未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手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刷业管理条例
1、设立“三印”(打印、复印、影印)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有企业章程; 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住宿用途场所内; ⑷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含购买设备资金); ⑸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机等设备,不允许有八开轻印刷设备。
2、办理“三印”企业《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两份): ⑴申请开办打字复印店报告。
报告内容要包括:
1、 申请理由
2、 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
3、 经营范围
4、 企业性质
5、 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籍贯、现在住址, 6、 注册资本
7、 现有设备名称及净值
8、 经营场所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9、 计划从业人数
10、业务来源。
201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