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地质资料分类的参考依据
2020-01-19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是规范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据。虽然对实物地质资料分类并没有提出要求和分类方法,但规定了地质资料的管理责任和汇交细目,从而表明,地质资料应该分类,否则地质资料的分级管理和汇交将难以实现。因此,这些法规仍然是实物地质资料分类的基本依据。
实物地质资料的完整分类体系迄今仍为空白。基于这种情况,实物地质资料分类可参考档案、文物等分类方法。
例如:《中国档案分类法——地质勘查档案分类表》(DZ/T0076-93)以行业标准形式建立了地质勘查档案分类体系表,确定了由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等11个基本类目组成的地质勘查档案分类主表。这一分类经部分修改后可引用为实物地质资料产出的地质工作类型的分类。
在档案管理方面,从多角度对档案进行了分类:①按所有关系分为公共档案和私人档案;②按产生的活动形式分为文书档案、科学技术档案和专业档案(音像档案等);③按时代分为历史档案、新中国成立前档案和新中国成立后档案;④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档案、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⑤按机构性质分为政府机构档案和社会团体档案等;⑥按载体类型分为磁介质档案、纸介质档案和实物档案;⑦按产生方式分为原件(文稿、手稿等)和复制件。
在文物管理方面,根据文物的文化属性分为历史类文物、艺术类文物和科学类文物;根据文物实体分为玉器、石器、陶器、铜器、铁器等26类;按照文物价值分为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文物;根据文物分布空间分为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等等。
2023-06-12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