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记分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驾照的有效期限统一为6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为6年。在此期间没有因交通违法记分至满分记录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10年内没有满分记录的,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扩展资料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
参考资料机动车驾驶证_百度百科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2018年4月1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布行政命令,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
扩展资料:
驾驶证过期了多久作废:
1、过期不到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
2、过期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驾照注销,但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换证;
3、过期三年以上的,驾照作废无法再换证;
4、过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有效期都是六年,每六年换一次证。有效期不论是否是初次领证,都一样。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司机朋友,不论持何种驾驶证,都要在原每年的年审期到所属交警分局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前往规定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
扩展资料: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宁波地区需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
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