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非农业户口,丈夫是农业户口,那么妻子的户口可以迁到丈夫的村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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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完全可以将自己的非农业账户转到丈夫的农业账户,这也可以说是叛逃。我们常说丈夫可以跟妻子走,妻子可以跟丈夫走,这很正常。毕竟,这对夫妻的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他们迟早要一起回来。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不会阻挠“不转农”,只要向村委会打招呼,就可以出具证明。你只需要带着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村委会证明到户籍部门就可以了。
至于丈夫村的拆迁是否有妻子的份,我个人认为有。只要拆迁发生后户籍是“非农转户”,妻子也必须有一份作为农业户口。除非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在“非农转移”前放弃对村集体成员的待遇。由于涉及拆迁,势必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唯一能与人口相关的可能是安置费,但这种安置费是拆迁户的普遍现象,并不是平等分享后发给家庭中的每个人。
而且,没有新农村家庭和新来者的承包地。只要你的丈夫是农村户籍,且已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并有确权,就可以享受正常的拆迁补偿待遇。基本上,没有区别,因为你的户籍是农业还是非农业。因此,按照安排,你应该能够享受到村集体组织成员在“非农转移”中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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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题主所提到的这个问题,妻子短长农业户口,丈夫是农业户口,辣么能不行将妻子的户口迁到丈夫所在的集体吗?如果遇到农村拆迁,妻子是否能够有一样的权利?对于这个问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够将户口迁到丈夫所在集体。
对于这个环境来说,妻子完全可以把自己的非农家口落到丈夫的农业户口里的,也可以说是投奔。即是咱们常说夫随妻大概妻随夫都可以的,这也是对照正常的。真相两口子的户口不在一处也有些繁难,迟早都要归到一起的。对于这种环境下的“非转农”,村委会基本也不会阻挠的,只要和村委会打声呼喊都可以开出证明的。您只需求和您的爱人带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村委会的证明去户籍科解决便了。
而对于丈夫村落里拆迁是否有妻子的份额来说,我个人觉得是有的,只要是户口“非转农”以后出现的拆迁,妻子作为农业户口势必也有份。除非“非转农”之前和村委会签订了摒弃村集体组成员待遇的协议。既然涉及到拆迁,那就势必会联系到土地赔偿费、安设费、青苗费和地上隶属物赔偿费,能和人口扯上关系的可能只有安设费了吧,不过这个安设费是针对拆迁的这个家庭共有的,也不是平分以后打给给家庭里每个人的。
并且,现在农村的新户大概新人也没有承包地,只要您的丈夫是农村户口,有确权的承包地、宅基地,就能享用正常的拆迁赔偿待遇的,基本上不会因为您的户口是农还短长而有什么收支的。以是,按整顿来说,您在“非转农”应该可以享用到村集体构造成员的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