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是可以在东莞办理机动车年检的。自2018年9月1日起,机动车实行车辆全国“通检”。
根据《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第十三条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可以异地年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
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标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推荐于2017-09-26
1、向车管所提交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复印件。
2、车主向车管所提交《委托异地年审申请书》。申请书上得写明委托异地年审的原因,写明车牌号,最后是委托人(即车主)的亲笔签名。
3、若车主本人无法前往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得出具《办理委托书》,写明无法前来的理由,委托何人前来办理,注明受委托办理人的证件号,最后是车主本人亲笔签名。
以上手续办完后,车管所办证民警将会向办理者发放一张两联单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该《通知书》一联是深圳交警部门知会异地交警部门,关于车辆前来办理异地年审的函。办理人拿这张《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以及行驶证原件、第三者责任险原件到异地的交警部门进行车辆年审。另一联是异地交警部门办完年审手续后,反馈给深交警部门的回执,交警部门收到这份回执后,将在电脑上登记办理异地年审车辆的最新资料。这样,委托异地年审手续就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