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的区别?
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的区别有:
1、签订的协议不同。
处于实习期的学生是签订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试用期、见习期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2、当事人身份不同。
处于试用期和见习期的一方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的一方是在校学生。
3、权利义务的不同。
试用期、见习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4、时间年限的不同。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期限,最长不能超6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实习期、见习期的期限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扩展资料:
劳动者依法维权的一般方法:
1、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2、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3、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4、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劳动者在这些维权方法中需要依靠组织如工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所以劳动者还应该了解法律援助的资格审核知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者如何维权
大学生的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区别,但其实区别很大,这个要分开来说。所以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不能让这些成为绊脚石,也要跟公司问清楚,不要事后才想起来,这样会出现很多的矛盾。
实习期是学生自身理论运用与实践教育阶段。其实实习期一般指在校阶段,也就是即将毕业但是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是还是在校期间,要把在学校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上实习期间的所见所闻,得出自己的见解。因为还是在校期间,所以还是归学校管,执行学校的安排。
见习期是人事制度下应届毕业生就业的试用期。见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如此说来,见习期其实也是一种试用期。见习期间,表现的好的可以,可由人事部转正,表现不好的会被要求增加见习期,更有甚者会被辞退,由学校重新安排。
试用期是双方相互考察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受劳动法保护,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也就是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的,试用期也是要工资的,而且不能低于此岗位工资的80%,更不能低于该公司的最低工资。所以初入社会的大学生一定要看清楚,并且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在见习期和试用期结束后就可以转正,也就是正式员工了,但是这个时候你也可以选择自己的去留,一定要在非正式员工期间保证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能让什么实习期没有工资,实习期就是工资低这种话给骗了。初入社会,一定要擦亮眼睛。
推荐于2017-09-29
2018-03-2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学生实习期间,虽身处实习单位,但目的是把课堂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属课堂教学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学生,仍为学校所管理,是在执行学校的安排。用人单位仅仅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实习场所、环境、条件。学生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与实习单位并无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
二、见习期是人事制度下应届毕业生就业的试用期
根据相关规定,人事制度下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见习期制度正逐步被试用期制度取代。
三、试用期是双方相互考察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
试用期是劳动制度下的概念,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平等协商约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正式期
没有转正期的说法,见习期或者试用期职工转正之后即进入正式期。试用期或者见习期满,双方继续用工,无论是否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也视为合格,进入正式期。
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学徒期,这即是四个概念,又是四项法律制度或政策制度,它们都存在于就业领域。这四种制度有各自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也有各自的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