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什么样的部门
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党委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八)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法系统一般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有的地方还包括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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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法委一般设有:
1、办公室(负责文秘、信息、档案、督办、财务、接待、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计划生育、离退休、人事、机关党群等)
2、政治部(或称政治处、政工科),内设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等部门。负责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考核政法系统干部;组织、协调政法系统干部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等等。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内设综合科、指导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研与协调、普法宣传、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等。
4、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简称“维稳办”),承担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对已布置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指导、协调、处理有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5、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办) ,调查掌握执法执纪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指导、协调、督办领导批示的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案件。
组织、参与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有争议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直接查处影响大的政法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承办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并督办落实;负责涉法涉诉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政法委书记一般由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担任。政法委员会是解放后才始置,1949年10月至1956年7月,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三级人民政府都设立政治法律委员会(简称政法委),共经历近7年。
其中,1954年11月1日,国务院政法委员会撤销,成立国务院第一办公室(政法办公室),下设内务、司法、监察、秘书室四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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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之一,中共中央领导和管理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政法委担负着从宏观上组织领导中央及地方的政法各部门工作,指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扩展资料
中央政法委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国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照法律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6、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9、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中央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的有关领导干部;
10、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1、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2、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法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政法委介绍
政法委,即政法委员会,是我国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有政法委设置,基层乡镇及其它部门一般不设置此机构。
政法委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政法委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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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的目标
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就是要通过优化政法委的职能定位、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不断完善政法委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力。具体来说,要做到“五个优化”:
1、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政法委作为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要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好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优化政法委职责配置,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要紧紧围绕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这一定位,在优化政法委职责配置时体现“四个突出”:突出政治性;突出全面性;突出科学性;突出务实性。
3、优化政法委机构设置,构建起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体系。 要在改职责上出硬招,根据新时代政法委担负的职责任务,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具体职责,确保机构设置能够满足政法委履行职责使命的需要。
4、优化政法委工作机制,更好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 要善于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方法,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能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着力优化“五项机制”。
5、优化政法委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联动融合的格局。 各级政法委既要履行好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又要支持配合有关机构、部门开展工作,协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政法委员会
推荐于2018-03-11
(一)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五)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六)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