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礼,七出,三不去各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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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问枫鱼冉
2020-03-06 · TA获得超过2.9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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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度来完成,即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向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取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这中婚姻实际上是包办买卖婚姻。西周“六礼”对后世的影响极大,中国古代的聘娶婚源于此。
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又称“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按照周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即是: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裕。按礼制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这三项规定主要是出于维护礼制的需要,但对稳定婚姻关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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