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
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是8个小时,其它时间都是给予职工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拓展资料: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目前,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占用职工法定假期或者双休日正常上班的,应参照《公务员法》严格执行额外调休。
推荐于2018-03-03
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但是考虑到现实的升值 加薪等因素,有时候还是要考虑配合的。
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吗?(来自微信公众号:零点讲法)
张斌是某软件公司的业务员。公司因为每月有绩效任务,所以经常要加班到十点钟。张斌感觉力不从心。某日,张斌的经理找到他要求其加班。遭到了张斌的拒绝。张斌的经理认为张斌不配合自己工作,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想要辞退张斌。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因为特殊情况 员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 事故或者其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 交通运输线路 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 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61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019-08-20 · 百度认证: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