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中究竟是找一个爱我的,还是找一个能驾驭的人呢?
个人观点。如果可能,还是找个“互爱”的人好。
找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两者都不完美。找前者,就意味着“我”要作出牺牲、放弃自己的标准;找后者存在着一头热、一场空的可能。
先说找“爱我”的人。毫无疑问,“爱我”的人对“我”各方面的条件是非常满意的,所以,他会全心全意地追“我”,他可以为了赢得“我”的心,去做他能做的一切。
但主动权在“我”手,“我”有权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我”若同意了,这门亲事可以定。我相信,结婚后他还会一如既往地爱“我”、疼“我”。
但是,“我”是不是爱他、因为什么不爱他?
“我”不会无缘无故地不爱他的,他极有可能存在不被“我”认可的“短板”,如,长相不入眼、学历太低、口袋没钱、脾气相克、“三观”不合,等等,所以“我”才犹豫。
一旦“我”同意他的追求,就意味着“我”要放弃自己的标准和追求、容忍他的“短板”、改变对他的看法。
观念可以变,情感不一定能真正认可。接受了他,就有可能要一辈子委屈自己的感情。
找“我爱”的人。找“我爱”的人,就是把“爱我”的人程序颠倒进行。所不同的是,能不能追到手,主动权在人家手上,“我”极有可能是一厢情愿,“我”爱他,他却对“我”没感觉,枉费心机。“我”即使全力以赴,追到了手,追到的是他的人,可能得不到他的心。
这种情况很可悲,自己全身心的奉献,他却感受不到真正的幸福,对双方都不太公平。一旦有第三者插入,极易使这场婚姻土崩瓦解。
找“互爱”的人。互爱是建立在公平、平等、客观、自愿、互爱的基础之上。因此,比较靠谱,幸福感强。
首先,在思想意识上,没有谁追谁、谁欠谁的概念。
其次,在彼此硬件上,没有被欺视的概念。如,在相貌上,彼此认可对方、在物质基础上,彼此旗鼓相当,等。
第三,在家庭建设上,没有“寄生”的概念。如,在家庭建设上,相互商量,共同决策、在家务处理上,“你挑水,我浇园”,相互配合默契,等。
第四,在感情基础上,没有明显的障碍。如,性格相容,争吵就少了、“三观”接近,话题就多了、相亲相爱,被人“挖墙角”的机会就少了,等。
综上,还是找“互爱”的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