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社保局的地址和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8-6991156、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6991838
办公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其他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构常用电话和地址:
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 电话:0538-6988800、地址:泰安市迎胜路138号
市机关保险事业处,电话:0538-6991279 、地址:泰安市市政中心C9048房间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电话:0538-6998969、地址:泰安市市政中心A9052房间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电话:0538-6991761、地址:泰安市迎胜路138号
扩展资料: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标准和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才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落实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拟订管理办法及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七、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4—外专家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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