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老公一起付首付买的房,婚后也是俩人共同还贷,但房子只写老公自己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和老公一起付首付买的房,婚后也是俩人共同还贷,但房子只写老公自己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要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前和老公一起付首付买的房,婚后也是俩人共同还贷,但房子只写老公自己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要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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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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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们是共同财产,你要有证据证明这个房子你也交钱的就可以了。
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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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就算房子是婚后你老公一个人花钱买的(前提一定要是婚后);房产证上又只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也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你大可放心......像你的这种情况最好去做个公证;因为不知道你老公当时办房产证时为什么没有把你的名字一起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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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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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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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险和以后少些麻烦,还是进行公证或到房产部门进行户名变更,公证很简单,只要夫妻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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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把你出钱的证据保留好,还有夫妻间房产证加名很简单花的钱也不多,建议去加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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