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有理由不收转学生吗?
户口也转到了 市里。孩子在这次暑假之后要读小学三年级。
根据市里学区的划分,应该就读某某小学。我到此小学找了抓教育的
副校长 ,她以不接纳转学生为由,不予接收。
我家就在这一带,不让孩子在这所学校读书,那我该怎么办?请问有懂政策和法律的,此小学是否有理由不接收转学生?我家孩子属于这个学区,为什么不让我们就读呢?有什么办法???
他们这样说,按学区入学,是指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
你这种情况属于转学生,不存在学区的问题,如果你从
小学一年级重新入学,那会是无条件的准许!! 展开
小学有理由不收转学生。
小学可以中途转学,只要转成的学校同意接收,转成的学校同意转学,就可以办理转学手续。在学习期间转入私立学校的学生,需要在寒暑假期间办理转学手续。原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办学校。转学时,学生或监护人在转学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收回《学生登记表》,并由学校保存一份。转学须出示转学证明及学生登记表。停学或处分证明影印件应附于学生登记表内。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可以在休学期满后复学。
联系如果你想转移到接收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关系位置,收取你的孩子,会给父母一个转移联系人列表,它说有“同意”加盖公章的新学校。
必须把它带回学校的原始签名和盖章,并从原始提取转让证书在学校,学生卡,少先队员团队证书,健康卡和学生证等电子材料(电子登记卡仅适用于原学校和新学校在同一城市的工作)。
扩展资料:
申请转学符合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允许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家庭户籍和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县(市)区户籍和住址迁移且路途遥远,不能在原学校学习。
学生转学,经两所学校同意,由转学学校报告所在地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合理,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调任学者从调任到省教育行政部门再调任到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调任条件确认后办理调任手续。必须迁移户口的,应当将有关文件从迁移地的省教育行政部门抄送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
顺便一提:上面那一条可能是骗子,敬请注意再找他,告诉他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有就近入学的权利。这是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要不就求助与媒体。和他们耗,不行有法律,去查查
你可以找教育局协调.
参考资料: 自己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