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开枪,子弹能量耗尽后,从高空落下来,能打死人吗?
毫无疑问,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几乎所有的子弹都是在逐渐消耗能量的过程中杀死目标的,这也是子弹的飞行轨迹是抛物线轨迹的原因。
如果在空中射击,只有弹道变得更弯曲,杀伤力不变。所以,即使子弹是因为“能量耗尽”而从天而降,它的势能和重力加速度给出的动能也足以致人于死地。
以马克西姆机枪(俄版7.62毫米)为例,其有效射程为1000米。当射手瞄准1000米刻度射击时,枪口仰角达到23度左右,已经是“天上射”了。
此时弹丸的外弹道特性如下:离开炮口后,弹丸以200米左右的仰角直线飞行。超过这个距离后,抛射体以每100米25%的平均递减率消耗动能。
这意味着当弹丸从200米飞行到600米时,不再沿炮口仰角直线飞行,而是在减速过程中开始逐渐向下飞行。我们把弹丸的这个飞行阶段称为抛物线顶点(即“弹道高度”),这个飞行阶段称为“上升阶段”。
机枪刻度200米。这个距离的子弹弹道特性是直的,所以在这种状态下机枪开火时,炮口是水平的,仰角为0。如果把比例尺调整到1000米,炮口仰角会很大,相当于“空中射击”。
越过顶点的弹丸可以认为消耗了近100%的动能,火药给出的能量可以认为是“0”。但此时子弹的运动速度并没有降到“0”,而是以惯性和重力加速度组成的飞行速度落到地面。我们把这个阶段弹丸的飞行轨迹称为“下降阶段”或“末端轨迹”。
弹丸在终端弹道飞行时的杀伤力由弹丸的初速和质量决定。初速越高,射弹质量越大,射弹在终端飞行的杀伤力越大,反之亦然。这也是有效射程1500米的12.7毫米狙击步枪能杀伤3300米以外目标的原因。这种大口径炮射弹的重量达到48.28克(12.7×99毫米北约标准弹),射击时的初速为860米/秒,当射弹通过终端飞行阶段落到地面时,其杀伤力仍超过9毫米手枪子弹。
同时也是9mm手枪子弹在终端飞行阶段杀伤力很低的原因,因为9mm手枪子弹初速只有340 m/s ~ 360 m/s,弹丸重量只有7.45 g (Pa弹)。低初速和低质量决定了它们的低致死率。
如果把篮球的弹道和一个弹丸的飞行弹道相比较,那么3.4米就是峰值(高弹道)。当篮球的轨迹到了最后,运动员给的动能已经耗尽,但是篮球打篮板的力度不低,子弹也是一样。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实际案例证明上述理论?答案是肯定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军利用强大子弹的末端在飞行阶段仍有很大杀伤力的事实,把重机枪的射击仰角提高到45度,使用大炮一样的机枪。较大的射击仰角使弹丸的弹道特性变高,最大射程达到5000米。这些从天而降的子弹杀死了冲锋的英军,所有的伤亡人员都是头部和肩部中弹,弹丸穿透伤员的背部和臀部。这就是重机枪著名的“深铺射击”战术。它的杀人原理和古代弓箭没什么区别。古代战争中用弓箭射击远处目标时,射手需要估计一个合理的仰角才能射箭。可以看出,箭的杀伤大多是由终端飞行阶段造成的。
超越射箭的行为本质上是向天空射箭。当箭的能量从天而降时,就会杀死敌兵。这和天上发的子弹没什么区别。没有人怀疑从天上掉下来的箭会死人。与箭相比,从天而降的子弹只会有更大的杀伤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射向空中时,子弹能量耗尽后从天上掉下来,会死人。这是因为弹丸在弧形弹道末端飞行时仍能保持较大的杀伤力。
第二,子弹在终端弹道时能量已经耗尽,但速度并没有停止,而是以惯性+重力加速度的形式继续飞行,击中目标时仍能造成严重伤害。
第三,从高处落下的子弹能否致人死亡取决于子弹在终端弹道中的杀伤力,而杀伤力是由子弹的初速和质量决定的。所以确切的结论应该是,初速快、抛射质量大的子弹,能量耗尽后从高处掉下来会死人,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