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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仔细看看企业所得税的定义,看看哪些是符合缴纳标准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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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选C是吗?不答这一题不影响通过考试。要满分可别放弃。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4000+100+50+100=4250
不征税收入=0
免税收入=50(国债利息)
各项扣除=20.5+500+10+2000=2530.5
扣除项目有点复杂,只有日常收入才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依据:
4000+100=4100
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50,俩个扣除限额相比较:
50X60% =30高于(4100X0.5%)=20.5
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20.5
广告宣传费
实际支出500低于扣除标准4100X15%=615,可以全额扣除500。
司法机关的罚款20不允许税前扣除。
直接捐赠100和准备金50不允许税前扣除。
以前年度亏损=0
应纳税所得额=4250-0-50-2530.5-0=1669.5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4000+100+50+100=4250
不征税收入=0
免税收入=50(国债利息)
各项扣除=20.5+500+10+2000=2530.5
扣除项目有点复杂,只有日常收入才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依据:
4000+100=4100
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50,俩个扣除限额相比较:
50X60% =30高于(4100X0.5%)=20.5
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20.5
广告宣传费
实际支出500低于扣除标准4100X15%=615,可以全额扣除500。
司法机关的罚款20不允许税前扣除。
直接捐赠100和准备金50不允许税前扣除。
以前年度亏损=0
应纳税所得额=4250-0-50-2530.5-0=1669.5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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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捐赠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加上,计提的减值税法上也不认可,所以需要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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