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十年的公司,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辞退了怎么样要补偿?
2021-09-16 · 百度认证:免费法律咨询,招募城市合伙人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即可获得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你的情况应当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4、从用工之日起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5、依据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必须执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你可自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要求支付10天,共计20天300%的休假工资报酬。 6、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7、通过仲裁解决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8、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9、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证词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1、弄清楚公司辞退你的具体理由和依据,公司要辞退员工,一定有原因,作为员工务必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辞退通知书,注明辞退原因和依据。只有知道了具体原因,你才能有效应对。
2、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一共6项,将公司辞退理由和上述6项条款进行对比,自己判断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3、分情况来看,如果你确实违反了这6项条款之一,公司也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那说明公司辞退你是有理有据,是合法辞退,那就坦然接受现实,重新找工作。如果公司辞退的理由不成立,或没有证据证明你的过失,那就积极争取自己权益。
4、收集证据,一是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发薪凭证、社保缴纳清单等等,二是公司辞退你的反向证据,也就是能证明公司辞退你不合理的证据(此项证据尽量收集,实在没有,也没关系)。
5、和公司谈判协商,这是争取你权益最快的捷径,不要一开始就申请劳动仲裁,尽量协商解决,拿到你的经济补偿金。
6、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有劳动部门组成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公司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一般也会积极处理。
7、调解不成,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仲裁程序合法维权。
8、依据仲裁结果决定是否要上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