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的下水道堵了,让楼上的所有住户出钱疏通下水道,从法律角度分析合理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从法律法规方面讲由楼上的所有住户出钱疏通下水道此方法不合理。
法律分析
一楼的下水道为公共水道,因为全楼的住户的下水都必须从一楼的下水道通过。如果一楼下水道堵塞了,那么于全体住户都是有责任的、有关系的。所以让楼上的住户都摊点疏通费用,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的。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说,这就属于相邻关系,下水道属于公用通道,全体住户都有义维护和管理公用下水道。也就是说一楼下水道堵塞,楼上的所有住户都有一定的责任,除非自身的下水不从一楼的下水道里面通过。因此如果一楼的下水道堵塞了,危及的不仅是一楼住户的合法权益,楼上所有的住户的权益都受到了危害。大家都不能使用下水道了,这样对所有人的生活都会造成影响。所以让大家兑钱疏通,这并无不当。当然如果找出来是由于哪一个住户排放的东西堵塞了下水道,那么该住户就应当承担责任。
【个人建议】
常言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就应当相互关照,有责任都应当勇于承担,不应当相互推脱。如果认为自己家住六楼,而一楼的下水道堵塞了,那是一楼住户的事情,不关六楼的任何事。那么这种认为就是大错特错了,这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一楼的下水道为公共水道,因为全楼的住户的下水都必须从一楼的下水道通过。如果一楼下水道堵塞了,那么于全体住户都是有责任的、有关系的。所以让楼上的住户都摊点疏通费用,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的。从民事法律关系上来说,这就属于相邻关系,下水道属于公用通道,全体住户都有义维护和管理公用下水道。也就是说一楼下水道堵塞,楼上的所有住户都有一定的责任,除非自身的下水不从一楼的下水道里面通过。因此如果一楼的下水道堵塞了,危及的不仅是一楼住户的合法权益,楼上所有的住户的权益都受到了危害。大家都不能使用下水道了,这样对所有人的生活都会造成影响。所以让大家兑钱疏通,这并无不当。当然如果找出来是由于哪一个住户排放的东西堵塞了下水道,那么该住户就应当承担责任。
【个人建议】
常言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就应当相互关照,有责任都应当勇于承担,不应当相互推脱。如果认为自己家住六楼,而一楼的下水道堵塞了,那是一楼住户的事情,不关六楼的任何事。那么这种认为就是大错特错了,这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展开全部
这里还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分析:
1、一楼为独立下水的情况:
这种情况由于该管道主要是一楼住户使用,其出现堵塞与一楼有直接关系,这种情况让楼上所有住户分摊疏通管道的做法不合理。
2、一楼非独立下水管道:
这种情况,一楼的下水管是整个楼上邻居共同使用,属于住宅的公共管道设施,如果业主由交纳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可以申请利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均为交纳公共维修资金,则应由该单元楼所有的业主共同分摊管道疏通费用。
1、一楼为独立下水的情况:
这种情况由于该管道主要是一楼住户使用,其出现堵塞与一楼有直接关系,这种情况让楼上所有住户分摊疏通管道的做法不合理。
2、一楼非独立下水管道:
这种情况,一楼的下水管是整个楼上邻居共同使用,属于住宅的公共管道设施,如果业主由交纳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可以申请利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如果均为交纳公共维修资金,则应由该单元楼所有的业主共同分摊管道疏通费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87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