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应该收行李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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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
长途汽车行李费的收费标准:
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38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免费1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交通部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五条
旅客托运行李包裹(简称行包),由站方开具汽车旅客运输行包票(见附件三)。行包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每位旅客随车托运行包总重量一般不能超过40千克。行包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12立方米,本规则附件四“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除外。每1千克行包的体积超过0.003立方米为轻泡行包,按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旅客随车托运行包重量如超过40千克,在本次班车不超载的前提下或其它车次有运输能力时,也可以受理。
旅客托运本规则附件四
“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按表规定及其说明计收行包运费。 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不得夹入行包托运。对有疑义的行包,由车站会同托运人开启查看。 托运限运物品应持有关证明。 邮件、图书、影片运输和旅客行包保价托运,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
第六十八条
行包运杂费按以下规定计收:
1.行包按每100千克公里折合1.5人公里普通大客车运价计算。
2.行包装卸费(一装一卸)按件计算。
长途汽车行李费的收费标准:
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38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免费1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交通部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五条
旅客托运行李包裹(简称行包),由站方开具汽车旅客运输行包票(见附件三)。行包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每位旅客随车托运行包总重量一般不能超过40千克。行包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12立方米,本规则附件四“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除外。每1千克行包的体积超过0.003立方米为轻泡行包,按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旅客随车托运行包重量如超过40千克,在本次班车不超载的前提下或其它车次有运输能力时,也可以受理。
旅客托运本规则附件四
“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按表规定及其说明计收行包运费。 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不得夹入行包托运。对有疑义的行包,由车站会同托运人开启查看。 托运限运物品应持有关证明。 邮件、图书、影片运输和旅客行包保价托运,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
第六十八条
行包运杂费按以下规定计收:
1.行包按每100千克公里折合1.5人公里普通大客车运价计算。
2.行包装卸费(一装一卸)按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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