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0年甲公司购入设备安装某生产线.该设备购买价格为1000万元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0年甲公司购入设备安装某生产线。该设备购买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支付保险50万元,支付运输费10万...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0年甲公司购入设备安装某生产线。该设备购买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支付保险50万元,支付运输费10万元(可按7%抵扣进项税额)。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薪酬10万元。此外另支付为达到正常运转的测试费20万元,外聘
专业人员服务费10.7万元,以上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展开
专业人员服务费10.7万元,以上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展开
4个回答
201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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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10*(1-7%)+100+10+20+10.7=1200
保险费一般出题都是计入成本的
运输费按7%抵扣,所以计入成本10*(1-7%)
测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是为使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应该计入成本,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培训费则不计入成本
保险费一般出题都是计入成本的
运输费按7%抵扣,所以计入成本10*(1-7%)
测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是为使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应该计入成本,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培训费则不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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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3+100+10+20=1139.3(万元)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支付保险50万元和专业人员服务费10.7万元不能资本化处理,应计入期间费用。运输费10万元可以扣除增值税7%,入账成本为9.3万。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支付保险50万元和专业人员服务费10.7万元不能资本化处理,应计入期间费用。运输费10万元可以扣除增值税7%,入账成本为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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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答案错了吧,虽说是一般纳税企业,保险费是不是也应该算进去呢
追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本题的专业人员服务费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上面公式这个错了。应该是:
1000+9.3+100+10+20+10.7=1150
固定资产保险费不应计入资产成本。因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要本着公平的原则,即用同一尺度计量,而有些资产上了保险,有些资产没有上保险,且保费多少也没有法律上的说法,保费计入成本不符合公平的原则,同时也容易操纵资产的真实价值。
存货(原材料等)的保险费是计入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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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则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000+50+10*(1-7%)+100+10+20+10.7=1180万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则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1000+50+10*(1-7%)+100+10+20+10.7=1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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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10+100+10+2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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