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婚姻主管部门(民政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3、无婚姻登记信息的,出具书面未婚证明。
4、办理单位会收取用户相应的查询查询费用。
5、也可以到单位开证明,不过领结婚证不需要单身证明,只需要男女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填表以后就可以领了;
6、集体户口一般没有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也可以的,拿上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在香港办理单身证明
香港人可以在香港律师楼办理单身证明文件,且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未婚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离异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书认证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3、丧偶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书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