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进球后,为什么投篮人不能再碰球?
准确的来说,是进攻方完成进攻进球后,不得故意延误防守方的进攻节奏。因为在进攻一方完成一次进攻后,防守方是可以不通过裁判,直接在界外发球给队友,完成快速推进甚至是一次的快攻机会。
要知道在现在的NBA中,几乎所有的球队都在进行提速,都在追求一个快速的攻防转换,像现在詹姆斯所在的湖人队,就是这一个战术的完美贯彻者,一旦中锋抢到篮板或者对方进球后,一个快发给后卫,接着后卫快速推进传给下快攻的队友,完成一次进攻。
这赛季的湖人攻防转换,很多次都是二三秒就完成了一次进攻,这样的快速攻防转换对于球迷来说也是一次视觉上的享受。因此为了提升比赛的观赏度以及流畅性,联盟一直禁止球员恶意延误对方的进攻机会。
毕竟很多时候,一次 历史 级别的进攻表演往往就在刹那间,打过篮球的都清楚,那种机会往往都是一瞬间的,一旦被破坏掉,很难再去复刻。一般故意延误对方节奏的球员,裁判都会直接给一个技术犯规以示警告。
提到这个篮球进球后投篮人不能再触球,笔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大麦基!上上个赛季勇士和太阳的比赛,麦基就在一次队友罚进球死球交换的时刻抢了掉下来的球,去帮对手发球!当时勇士主场的球迷也是哄堂大笑,燃成一片!
当然,麦基并不是投篮人,不过和规则当中这个情况还是非常相似的。以前,这个规则是在国际篮联3v3的规则里出现的,但是前俩年,NBA也有了这个规则了—— 即进攻方在结束一次进攻之后不得再触球;请注意,是整个进攻方,不是投篮人;另外,进球后进攻方不是主动触碰球都不会吹技术犯规;但如果是球不在手里却主动触碰球,哪怕是摸了一下,都可能会被吹技术犯规!
那么问题来了:进攻方进球后长时间持球,延误发球为什么不被允许呢?请先不要觉得这个问题无聊,因为如果这个被允许的话,NBA近几年热门的一项战术已经被湮灭—— 詹韦连线/詹福连线,从战术层面解读就是美式橄榄球里面的那个经典词汇——4分位长传 。
都知道,篮球不发球要停表,但是例如在NBA,并没有说发球的时候就一定要先从裁判的手上过一下的,可以对手进完球直接发球!这是4分位长传能够打出来的根本原因。这个时候,快速发球贯穿至前场就可以打对面一个措手不及!但如果被延误,这个时间对手却足以将防守准备都做好,机会自然就没了,比赛观赏性也大打折扣。
所以也不难发现,这种规则是为了迎和联盟当下盛行的快攻之风而诞生的;而最会利用这项规则的,无疑是联盟第一人 詹姆斯 。他超乎寻常人的快下意识、阅读比赛防守站位的能力以及强悍的终结能力,这让他成为了联盟最会打4分位战术的球员,他在骑士和乐福、在热火时期和韦德,这套“快打”成就了太多经典时刻!
当然,规则之下并非没有漏洞可钻,因为不触球就没有办法起到延阻作用了?我们会发现,NBA有些球员在进攻完喜欢把自己吊在篮圈上,还有一些进攻完就去逼防对手的后卫,在发球人面前手舞足蹈……这些都是小技术、小手段,能够有效抑制转换得分!所以不要觉得没有注意就没有技术含量,这些细节规则往往能够左右比赛的结局。
所以我觉得投篮人进球后不是不能碰球,而是不能故意延缓对方发球,毕竟本方进攻已经结束,球权已经自动转移到对方手中。所以,进球标志着本次进攻结束,如果长时间持球就难免被裁判认为是故意拖延时间,延误对方发球。
足球比赛里也有类似的现象,比如本方比分领先时,本方又获得了后场开球的机会,门将迟迟不开球,也会被裁判认为是故意拖延时间,会被口头警告或者掏牌。
我是野球场,留言区见。
原因其实很简单,进攻队完成一次进攻投篮命中后,完成进攻的一方不能触碰篮球以拖延比赛时间,打断篮球比赛的流畅性。如果是进攻方投篮命中后有队员故意触碰球,第一次可以警告,第二次就能吹技术犯规了。
举例说明:
一般在攻防转换时,刚完成进攻的一方其还处于进攻状态,要想立马转换成防守状态就得需要时间,攻防转换速度越快证明球队的攻防意识都很高。但如果攻防转换速度不快,进攻完成后进攻队员思想注意力不集中,这时候之前防守的一方变成进攻方,他们完全可以趁对手防守上的松懈打一个快速的突击。最简单有效就是你进球后,我立刻拿球来个长传到篮下,完成偷袭,可以当专门的战术来练,基层比赛这种情况很多的。
要知道,篮球投篮命中后时间是不停的,那如果比分相差3分内,比赛时间仅剩下几秒钟,进攻方如果命中后还故意触碰球一来让自己的队友立马进入防守位置、二来拖延浪费比赛时间,这是有违篮球比赛的精神的,打断比赛的流畅性就属于技术犯规。
我是老米,一个钟情于 体育 健身的 体育 工作者,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用。感谢阅读和支持。
不是不能碰球,而是不能故意拖延,因为那会破坏对手快发的战术。
实际有些时候上进球后碰到球是不可避免的,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对对手而言,如果有球员在前场,那么快速的发球就是一个很好的得分机会,这一画面在三巨头时期的热火尤其多见,詹伟连线不少都是由后场直接给到前场的快攻,而进攻队员进球后在触球就会浪费一些时间,等到队友落位相当于直接破坏了快攻的机会,这个对进攻放来说不公平,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规定。
实际上有时候不只是触球这种情况会破坏快攻机会,还有裁判的暂停,比方说热火马刺总决赛G6雷阿伦的扳平三分,裁判当时是停表去看回放的,但是波波维奇就很不爽,因为本来剩下那点时间是可以快发球,等热火球员没有完全落位时完成进攻,但是这个看回放时间相当于给了热火调整落位的机会,马刺在面对做好防守准备的热火时只能仓促出手,最后输掉了比赛。
个人认为联盟的这个规定还是十分合理的,毕竟自己快攻的机会被对手故意拖延时间破坏掉太不公平,而且会失去很多长传快攻的精彩镜头,所以表示支持!
这个规则的初衷是: 以前有些球队会故意利用漏洞拖延比赛 ,进球之后再磨磨唧唧去碰球,为己方 形成防守阵线争取充裕的时间 。如果没有这个约束,现在像勇士这样喜欢打快攻反击的球队,基本是没戏了。
2012-13赛季,NBA再次强调了这个规则,并像是教导小学生一样明文写道「 别再碰球(Leave the ball alone) 」,在那之前联盟差不多吹了球员 延迟违例83次,但那个赛季只有2次 。
在那之后球员们都知道进球后,无论球往哪个方向弹,都对球不管不问,有些球员会顺势往裁判的方向轻轻一碰,裁判也不会过多计较。如果是故意身体接触让球弹得更远,裁判还是会找你的茬。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球员们进球/扣篮之后,都 举着双手回场,表明自己没有故意碰球的念头。
刻意延迟比赛违例,初犯一般会被裁判鸣哨警告,严重的直接判为技术犯规,对方获得罚球机会。所以波波维奇说的很直白,「如果有球员在这些方面愣神,我会踢他们的屁股。」黄蜂主教练克史蒂夫·克利福德则教育队友们, 要像对待烫手的山芋一样对待皮球 。
其实在没有进球的情况下,例如上篮被对方犯规, 不管最后球落到谁手里,或者被谁捡起来,都要第一时间交给裁判 。现代NBA非常注重场上的秩序规范,他们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不能重蹈覆辙——
曾经有一个叫查尔斯·巴克利的小伙子,犯规之后没有将球交给裁判,而是把球砸向了沙克·奥尼尔的脑袋,引发了一起球场恶性事件。
你哪来这么多弱智问题
因为裁判会认为这样在拖延时间,有可能会被吹罚
不仅是投篮人,进攻队一方队员都不允许“有意去碰”拿球……,去看看《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