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抵扣联销售方盖章,有一个字没盖全,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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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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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 爱答题,多聊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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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会影响的</strong><br>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要是盖的不完整的话可能会税务局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br>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br>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br>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br>注: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br>扩展资料:<br>关于发票专用章的相关法律法规:<br>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br>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br>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br>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br>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br>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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