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月份交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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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11月份交,暖气费一般是在供热采暖期前三十日内交纳,具体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超过一定时间未缴纳,供热公司有权停暖气。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交纳热费。
采暖费是供热单位维持运行的经费来源。采暖季前,供热单位需要进行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燃料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费用。为保障供热运行,用户应当在采暖季前足额交纳采暖费。在本市即将推出的供热采暖示范合同规定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户应当足额交纳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采暖合同,但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的,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交纳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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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是供热单位维持运行的经费来源。采暖季前,供热单位需要进行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燃料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费用。为保障供热运行,用户应当在采暖季前足额交纳采暖费。在本市即将推出的供热采暖示范合同规定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户应当足额交纳下一个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采暖合同,但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的,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交纳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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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十月份交,取暖费晚交一个月一般是不行的,供暖单位和采暖用户之间是热供给与热使用的合同关系,支付取暖费是采暖用户的法定义务。如果采暖用户认为供暖温度达不到标准,可以向供暖办反映情况,请他们协助测量温度,协调解决。如果大家因小区供暖温度未达标准而不交取暖费,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面临被停止供暖的状况。
2、缴纳采暖费的流程
(1)微信搜索“生活缴费”小程序,然后点击进入;
(2)然后点击进入,定位所在的城市;
(3)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供暖费”;
(4)然后点击进入,选择缴费单位;
(5)然后点击选择户号,输入户号;
(6)然后点击“确认缴费编号”;然后勾选复选框,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1、《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采暖的热用户既不申请拆除、锁闭供暖设施又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热用费的,由供热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供热单位应当依法追缴全额热用费,并可按日收取3‰的滞纳金。”
2、《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在采暖期开始前及时足额交纳热费。用户与供热企业未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
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供热企业可以对其供热管道进行隔断处理,隔断和恢复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供热设施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对用热设施进行隔断处理。用户可以自行隔断处理,也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实施,隔断和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三十三条 首次供热的住宅小区延迟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延迟的天数减收相应热费。
对于那些需要供暖的用户,在选定供暖的单位之后,一般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在合同之中可能会约定若采暖用户不按照约定缴纳采暖费,供暖单位有权中止供热,或者是有权要求用户缴纳滞纳金。
2、缴纳采暖费的流程
(1)微信搜索“生活缴费”小程序,然后点击进入;
(2)然后点击进入,定位所在的城市;
(3)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供暖费”;
(4)然后点击进入,选择缴费单位;
(5)然后点击选择户号,输入户号;
(6)然后点击“确认缴费编号”;然后勾选复选框,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1、《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采暖的热用户既不申请拆除、锁闭供暖设施又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热用费的,由供热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供热单位应当依法追缴全额热用费,并可按日收取3‰的滞纳金。”
2、《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在采暖期开始前及时足额交纳热费。用户与供热企业未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
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供热企业可以对其供热管道进行隔断处理,隔断和恢复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供热设施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对用热设施进行隔断处理。用户可以自行隔断处理,也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实施,隔断和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三十三条 首次供热的住宅小区延迟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延迟的天数减收相应热费。
对于那些需要供暖的用户,在选定供暖的单位之后,一般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在合同之中可能会约定若采暖用户不按照约定缴纳采暖费,供暖单位有权中止供热,或者是有权要求用户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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