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持证人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2、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有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记录的;
5、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
6、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考核大纲规定的具体条件。
叉车驾驶证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按照规定,叉车驾驶证需要进行复审,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件期满前申请复审,逾期不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将给予注销作废处理。
叉车启动步骤:
1、驶近货垛。叉车起步后,根据货垛位置,驾驶叉车行驶至货垛前面停稳。
2、垂直门架。叉车停稳后将变速杆放入空挡,将倾斜操纵杆向前推,使门架复原至垂直位置。
3、调整叉高。向后拉升降操纵杆,提升货叉,使货叉的叉尖对准货下间隙或托盘叉孔。
4、进叉取货。将变速杆挂入前进一挡,叉车向前缓慢行驶,使货叉叉入货下间隙或托盘的叉孔。当叉臂接触货物时,叉车制动。
5、微提货叉。向后拉升降操纵杆,使货叉上升到叉车可以离开运行的高度。
6、后倾门架。向后拉倾斜操纵杆,使门架后仰至极限位置。
7、退出货位。将变速杆挂后倒一挡,缓解制动,叉车后退到货物可以落下的位置。
8、调整叉高。向前推升降操纵杆,下放货叉至距地面200-300mm的高度。向后启动,驶向放货地点。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不予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申请
申请领证或增项。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向对应的省、市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复审。申请人向对应的省、市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受理
质监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批
质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于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按照规定,叉车驾驶证2011年以前发的证每两年年审一次,2011年7月份以后发的证是4年年审一次,每次年审都需要4天的时间。而且是初次领证的和年审的都在一起,前3天学习,最后一天才考试,考试通过后给予年审。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叉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