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需邻居签字才批。如果邻居之间本来有矛盾,拒绝签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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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只要有县规划局批准的,除非你是影响他采光或者是影响出行的话,但是这也不是硬性条件,因为只要土地是你的,你都可以这样。
如果邻居说你建房子影响她他出行或者是影响他采光,都是属于一种半无理取闹的理由,可以不用直接理会,只要你不是直接占用别人的宅基地。
但是这里有个坑要比较注意一点,就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话,是由村委那边报镇政府批准,但是有可能村委给你办理的时候,当时没有给你留一个其他手续,如果赶上了省督察组下来的话,因为现在是不允许宅基地自建房了,可能会被责令立即拆除,那么这个我们必须要留好证据,以及跟村委和镇里面做好沟通,因为这原则上属于这里面的行政具体行为的错误,所以说我们要留好证据保护好自己,但是最终的话,镇里面都不会太为难。
建个房凭什么要邻居签字才行,他算干什么的。在我们这还从来没有听说盖个房子还得邻居同意,我盖我的房子该邻居啥事。除非邻居有正当理由不让我盖房子,否则就是无理取闹。而把能否建房需邻居签字就是相关部门推卸责任的行为。
在农村建房,如果邻里关系不好,还真是个麻烦问题,因为政策要求邻居必须签字才行,主要是避免宅基地边界不清,造成误批准。我简单梳理一下邻居不签字的原因:
一是老宅基地上辈遗留问题,如, 历史 上邻居宅基地边界夲就不清,或多占了,或留路通道小,或档阳光了等。
二是弟兄们分家时老宅分配不公,亲兄弟或堂兄弟们都想趁你盖新房讨公道而不签。为此兄弟们、堂兄弟们闹到打架斗骂有的是。
三是平时邻居因它事闹矛盾,没解决或解决不好,邻居趁机索要公道而不签。
四是因你盖房子比邻居富裕,邻居趁你盖房子想卡点油,不给好处不签字。
应对的方法:
一是在准备建房之初的筹划时期,就应该全面了解自己准备建设的房子会与邻居产生那些纠纷,要把纠纷梳理分类,如宅基地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当然若有违建的成份,也应考虑别人投诉问题。最好先与邻里沟通一下建房设想,让邻里及早告诉你遇到的问题。
二是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方法解决,如宅基地纠纷,需找出证据你没有侵占邻里的地方,若有纠纷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找周边德高望重的老人调解,有时还会花些钱财摆平矛盾,特别是想借你建房之机卡点油的,或想揽活盖房的,肯定得破费点钱财才能解决。
三是尽量低姿态协商,多说好话,让人同情的话,请个小客,送些小礼物是少不了的。若用钱财、用情解决不了的问题,建议多找村委会主任帮助解决,一般村委会主任都有丰富的调解方法和软硬兼使的策略,能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较圆满解决矛盾。若还解决不了,只有以法解决了。
网络讨论,仅供参考。
没错,邻居叫“利害关系人”。一是指界,而是利害影响。都必须请有关利害关系人认可确认。
建房需邻居签字这条规定非常错误,太多邻居不和的不给你签字这房不就建不成了,这样的规定让人家可以故意刁难你,从而结下更深的矛盾,好处就是有效的限制了农村建房。
请邻居吃顿饭
找大队干部或者找个能说上话的中间人处理一下。
以海南省为例。
盖房子要先去规划委提交材料申请,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根据我市《城镇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会对你房屋申请进行公示。当然,你跟邻居闹矛盾,它们肯定会提出异议,规划委驳回你的申请,那你可以按照以下操作:
1、你看看能不能缓和关系,给点钱都无所谓,或者找老者出场,大家心平气和谈判,如果能解决最好。
2、如果谈不拢,那也没必要舔着脸,直接走程序,重新找规划委,提交听证会申请,规划委会根据你的申请,约定提出异议者出席听证会,双方在官方程序下进行辩护,只要你邻居没有合理的理由,比如采光、占用公共用地、土地归属有异议等,规划委就可以按照听证会记录出具审批意见给你,不用搭理邻居了,合法审批合法报建。
建议直接走程序,虽然拖得时间长,需要一两年,但舔隔壁估计遥遥无期
,有些人巴不得你过得不好。
这是法律的弊端。
向规划局提出申请,直接走程序,由规划部门约谈提出异议者出席坐谈会议,双方在有关部门程序下进行辩护,由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合法审批合法建设许可证。
如果邻居说你建房子影响她他出行或者是影响他采光,都是属于一种半无理取闹的理由,可以不用直接理会,只要你不是直接占用别人的宅基地。
但是这里有个坑要比较注意一点,就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话,是由村委那边报镇政府批准,但是有可能村委给你办理的时候,当时没有给你留一个其他手续,如果赶上了省督察组下来的话,因为现在是不允许宅基地自建房了,可能会被责令立即拆除,那么这个我们必须要留好证据,以及跟村委和镇里面做好沟通,因为这原则上属于这里面的行政具体行为的错误,所以说我们要留好证据保护好自己,但是最终的话,镇里面都不会太为难。
建个房凭什么要邻居签字才行,他算干什么的。在我们这还从来没有听说盖个房子还得邻居同意,我盖我的房子该邻居啥事。除非邻居有正当理由不让我盖房子,否则就是无理取闹。而把能否建房需邻居签字就是相关部门推卸责任的行为。
在农村建房,如果邻里关系不好,还真是个麻烦问题,因为政策要求邻居必须签字才行,主要是避免宅基地边界不清,造成误批准。我简单梳理一下邻居不签字的原因:
一是老宅基地上辈遗留问题,如, 历史 上邻居宅基地边界夲就不清,或多占了,或留路通道小,或档阳光了等。
二是弟兄们分家时老宅分配不公,亲兄弟或堂兄弟们都想趁你盖新房讨公道而不签。为此兄弟们、堂兄弟们闹到打架斗骂有的是。
三是平时邻居因它事闹矛盾,没解决或解决不好,邻居趁机索要公道而不签。
四是因你盖房子比邻居富裕,邻居趁你盖房子想卡点油,不给好处不签字。
应对的方法:
一是在准备建房之初的筹划时期,就应该全面了解自己准备建设的房子会与邻居产生那些纠纷,要把纠纷梳理分类,如宅基地纠纷,邻里关系纠纷,当然若有违建的成份,也应考虑别人投诉问题。最好先与邻里沟通一下建房设想,让邻里及早告诉你遇到的问题。
二是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方法解决,如宅基地纠纷,需找出证据你没有侵占邻里的地方,若有纠纷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找周边德高望重的老人调解,有时还会花些钱财摆平矛盾,特别是想借你建房之机卡点油的,或想揽活盖房的,肯定得破费点钱财才能解决。
三是尽量低姿态协商,多说好话,让人同情的话,请个小客,送些小礼物是少不了的。若用钱财、用情解决不了的问题,建议多找村委会主任帮助解决,一般村委会主任都有丰富的调解方法和软硬兼使的策略,能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较圆满解决矛盾。若还解决不了,只有以法解决了。
网络讨论,仅供参考。
没错,邻居叫“利害关系人”。一是指界,而是利害影响。都必须请有关利害关系人认可确认。
建房需邻居签字这条规定非常错误,太多邻居不和的不给你签字这房不就建不成了,这样的规定让人家可以故意刁难你,从而结下更深的矛盾,好处就是有效的限制了农村建房。
请邻居吃顿饭
找大队干部或者找个能说上话的中间人处理一下。
以海南省为例。
盖房子要先去规划委提交材料申请,工作人员实地核查,根据我市《城镇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会对你房屋申请进行公示。当然,你跟邻居闹矛盾,它们肯定会提出异议,规划委驳回你的申请,那你可以按照以下操作:
1、你看看能不能缓和关系,给点钱都无所谓,或者找老者出场,大家心平气和谈判,如果能解决最好。
2、如果谈不拢,那也没必要舔着脸,直接走程序,重新找规划委,提交听证会申请,规划委会根据你的申请,约定提出异议者出席听证会,双方在官方程序下进行辩护,只要你邻居没有合理的理由,比如采光、占用公共用地、土地归属有异议等,规划委就可以按照听证会记录出具审批意见给你,不用搭理邻居了,合法审批合法报建。
建议直接走程序,虽然拖得时间长,需要一两年,但舔隔壁估计遥遥无期
,有些人巴不得你过得不好。
这是法律的弊端。
向规划局提出申请,直接走程序,由规划部门约谈提出异议者出席坐谈会议,双方在有关部门程序下进行辩护,由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合法审批合法建设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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