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让不让上辅导班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规定不让上学习辅导班。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个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具体措施,对培训场所、师资条件、培训安排、收费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细化要求。
1、场所条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2、师资条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等基本要求。
3、培训安排方面,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域中小学同期进度。
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第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办学许可证;(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四)学校章程。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