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六级报名时间
英语四六级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中下旬和9月上中旬开始报名 。
报名时间:英语四六级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中下旬和9月上中旬开始报名 。英语四六级考试日期通常情况下为每年6月份、12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 。根据往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公布时间间隔,一般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的66天左右公布 。英语六级考试需要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之后才能参加,一般英语四级达到425分以上即可报名。
一、报名要求
1.我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提出申请并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后设立的。报名工作由考点负责组织。
2.考生须登录考点网站查看考试报名公告;要严格按照所在考点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逾期概不接受考生报名。
3.报考笔试的考生一律在本校报名并参加考试,不得跨校报考。
4.自本次考试起,口试考点不再设置跨校报考,仅面向本校考生。
5.残疾考生可在报名成功三天内向所在考点四、六级考试管理部门申请相应合理便利。
6.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出示近14天行程码、本人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见附件1、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二、报名资格
1.CET报考资格为全日制普通及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六级。报考日、德、俄语六级考生,对其相应语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
2.CET-SET报考资格为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报考的考生,即完成本次CET4报名后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报名后可报考CET-SET6。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方法办法>的通知》精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报名中使用。符合报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港澳台考生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分两批开始,第一批为同时开考笔试与口试的考点开始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3月17日14:00;第二批为全部考点开始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3月18日14:00。
2.报名方式
考生需在考点规定时间范围内自行登录CET全国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用户、查证报名资格、核对个人信息、选择考试语种级别,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
3.收费标准
(1)按照山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CET收费标准为:英语四级33元/人次,英语六级35元/人次,小语种(日、俄、德、法)四、六级每生均为35元。
(2)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CET-SET考试费全国统一标准为50元/人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正式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网站首页考生须知、考试时间、报名流程、常见问题和特别提示的内容。
2.请考生积极配合考点,按要求提供个人相片。在网上报名系统查不到学籍数据或者学籍数据有误的考生,请及时与所在考点四、六级考试管理部门联系。
3.四级成绩已通过的考生,在报考时,如不具备六级报考资格,可在系统中进行资格复审。
4.报名时请认真选择并核对所需报考科目,确认且缴费后则无法删除或更改。
5.如果报名系统显示有问题,请更换不同的浏览器。建议浏览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IE10+、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
6.考生可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进行缴费。报名之后24小时内必须缴费成功,否则当次报名无效,需要重新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
1.口试科目准考证打印:5月16日9: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口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
2.笔试科目准考证打印:6月1日9: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笔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更改。
成绩发布及成绩报告单
考试成绩发布的时间和方式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准考证号是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在成绩发布2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纸质成绩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申请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须按规定到考点领取。
工作要求
1. 考生考试时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调频收音机和耳机。考试期间獐子岛教学楼不允许携带书包、手提包、背包、挎包等物品入场。
2.考试计划因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因健康状况、事务安排冲突等个人原因缺考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3. 所有学生应遵守我校各项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在考试日期前14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并填写《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提交。不符合我校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对个人健康状况及出行史瞒报、谎报,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需自行负责,考试报名费无法退还造成的损失需自行承担。
4. 所有考生考试入场前需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凡健康码、行程码或体温超过防疫标准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体温异常的考生,需服从学校安排,接受进一步检查。
5.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学生未在指定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6.凡违反报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批评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