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2022-11-01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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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主要有三个。
首先,两类人员签合同的对象不同。劳务派遣是和第三方派遣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而且,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而编外人员只需要和实际用人方,学校或者机关单位等,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工作形式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但编外人员的工作和普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是一样的。
第三是薪酬发放的主体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而实际用工单位是不需要在支付薪酬的。而编外人员则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由实际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首先,两类人员签合同的对象不同。劳务派遣是和第三方派遣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而且,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而编外人员只需要和实际用人方,学校或者机关单位等,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工作形式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但编外人员的工作和普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是一样的。
第三是薪酬发放的主体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而实际用工单位是不需要在支付薪酬的。而编外人员则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由实际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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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约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和第三方派遣公司签合同,编外人员是需要和实际用人方签订合同。
2、工作形式不同
劳动派遣工只能在辅助性、临时性等的工作岗位上面实施,是一种补充形式,用人单位需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不能超过总量的一定比例。编外人员和普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是一样的。
3、薪酬发放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需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者没有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报酬,实际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薪酬的。编外人员是实际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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