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故乡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剧情/喜剧片。
被豆瓣分类骗去看了这部一点都不喜剧的喜剧片。到头来发现还是部带着讽刺意味的伪纪录片。
《杰出公民》讲的是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在五年没有作品的情况下,某天突然决定独自回故乡去接受“杰出公民奖”。
“我想我一生的所作所为都是在逃避那个地方,我笔下的人物永远无法离开那里;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作家在欧洲家中读到那封信的时候,他似乎就对故乡不报什么希望了。但是没过几天,他决定回去,从一开始他就是带着目的性的。
回乡的路上车抛锚,司机用他的书生火,毫不犹豫地撕他的书大号,作家没说什么,但是显然,文学和艺术在此已经不再有什么意义,他的意义只是一个名人而已。而名人对于乡亲们来说,不过是一种稀缺动物。果不其然,为了配合家乡消防队精心准备的表演,作家被拉在消防车上游行;走在路上会被围观的路人一路跟拍;被参加的电视节目;还有莫名其妙的老乡喊着作家的小名Titi,说“我父亲就是你小说中的那个男孩。”小镇人民的闭塞,愚昧都暴露无遗。
作家并没有为此而生气,他反倒显得特别宽容,他接受以前都拒绝的行为:拥抱、拍照、接受采访,他接纳故乡一切,好像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对小镇还保有着一丝希望,他觉得或许他能够通过三次讲座带给这些人改变,可是从那时开始,他的遭遇就逐渐偏离了预定的轨迹。三次讲座来听的人一次比一次少,没有人提问,他们只是看着他讲话。最后只剩下一群老人,还问他:“你为什么不写点美好的东西呢?”他说着“我放弃了。”他到此时才知道这群人已经无法改变。
40年来他们根本没有改变,小镇也根本没有改变。坑坑洼洼的道路,破败的房子,大片的涂鸦,过时的衣服和玩具,懒洋洋的人们,这些好像都没有变,一切都还是他书中的样子。他以前没有觉得人们如此愚昧,但当他作为一个名人回归时,这些卑劣的品质都被激发了出来。
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有老乡直接到酒店找到丹尼尔,希望他能给钱给自己的儿子买个轮椅。因为“这点钱对你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娶了自己前女友的老同学,因为嫉妒当着作家的面秀恩爱,带作家去酒吧展现自己的男性吸引力:“这酒吧里每个女人都跟我做过20-30次,我觉得男人就应该出去玩完之后回家还有个女人等着你。”老同学的女婿是一个呆头呆脑的,会在酒吧里学阉公猪叫声的年轻男人。
一个迷妹来到作家的酒店,自愿献身,实际上是为了让他带自己逃离小镇,去大城市生活。后来发现,这个迷妹竟然是老同学的女儿。
当然,使得故事发生冲突的还是绘画比赛。一个当地视觉绘画的博士,因为作家让他在这次比赛中落选,于是想方设法抹黑作家。他在作家的讲座上说他是个叛徒,离开故乡40年都没有回过。并且他还打印出作家作品中的选段来佐证他的观点,说作品中是各种影射,破坏家乡形象等等。那个看上去非常善解人意的镇长,担心民众有什么抱怨,而调整了绘画比赛的名次,在他看来,他的地位远比艺术要来的重要。
在绘画比赛的颁奖典礼上,作家无法忍受小镇居民的愚昧和无知,他说出了真相,他点出了人们的安于现状,野蛮和无知,他终于可以把说给那个认领了小说人物的同乡的话,"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说给所有人听。然后,博士的一句“你这个叛徒”。这个杰出公民就已经不复存在了,人们开始对他怀有敌意,向他投去鸡蛋。从被推上神坛,到堕入地狱,作家只花了三天。
小镇人们面对他的诳语的野蛮行为正好和开头作家接受诺贝尔奖时人们的反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镇居民向他扔去鸡蛋,而诺贝尔奖的礼堂里,人们即便不理解他,对他的言论感到愤怒,掌声仍旧不断。
他感受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回到自己舒适的欧洲,但事与愿违。深夜,没等来前女友解救他,他被迫站上了老同学的车穿过小镇去“狩猎”,道路两旁站着固执的胖子、艺术家协会的会长、镇长,他们眼神中带着敌意。作家和最开始一样,站在车上游行,不过此时他更像是个犯人接受着众人的审判。
在荒野,他被老同学赶着跑向黑暗深处,老同学和擅长学猪叫的壮汉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宣判作家有罪。绿色的瞄准镜视野里,作家踉跄地跑去,准心在他身边不断掠过,开枪。随着最后一枪枪声响起,作家倒地,在黑暗中,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下场会是这般惨烈。他和影片中不断出现的那只死去的火烈鸟一样,原本渴望群居,却被放逐,客死故乡。
我很喜欢豆友@内陆飞鱼的短评。
城市里的人很难想象这样的故乡,城市里人们是隔离的孤岛,消息闭塞且私密,陌生感十足。很多人批判城市,说它剥夺了群居的美好。
但这样消息共享,群居且伪善的小镇会好到哪里去呢。人们在有限的视野里混过一生,是幸福还是悲哀呢。
出生于城市的人感受不到故乡,从小镇中走出来的人不敢归乡,故乡似乎只有在梦中才会美好;出生的那个地方,似乎只有从远处看时才是故乡。
被豆瓣分类骗去看了这部一点都不喜剧的喜剧片。到头来发现还是部带着讽刺意味的伪纪录片。
《杰出公民》讲的是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在五年没有作品的情况下,某天突然决定独自回故乡去接受“杰出公民奖”。
“我想我一生的所作所为都是在逃避那个地方,我笔下的人物永远无法离开那里;而我也永远无法回去。”作家在欧洲家中读到那封信的时候,他似乎就对故乡不报什么希望了。但是没过几天,他决定回去,从一开始他就是带着目的性的。
回乡的路上车抛锚,司机用他的书生火,毫不犹豫地撕他的书大号,作家没说什么,但是显然,文学和艺术在此已经不再有什么意义,他的意义只是一个名人而已。而名人对于乡亲们来说,不过是一种稀缺动物。果不其然,为了配合家乡消防队精心准备的表演,作家被拉在消防车上游行;走在路上会被围观的路人一路跟拍;被参加的电视节目;还有莫名其妙的老乡喊着作家的小名Titi,说“我父亲就是你小说中的那个男孩。”小镇人民的闭塞,愚昧都暴露无遗。
作家并没有为此而生气,他反倒显得特别宽容,他接受以前都拒绝的行为:拥抱、拍照、接受采访,他接纳故乡一切,好像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对小镇还保有着一丝希望,他觉得或许他能够通过三次讲座带给这些人改变,可是从那时开始,他的遭遇就逐渐偏离了预定的轨迹。三次讲座来听的人一次比一次少,没有人提问,他们只是看着他讲话。最后只剩下一群老人,还问他:“你为什么不写点美好的东西呢?”他说着“我放弃了。”他到此时才知道这群人已经无法改变。
40年来他们根本没有改变,小镇也根本没有改变。坑坑洼洼的道路,破败的房子,大片的涂鸦,过时的衣服和玩具,懒洋洋的人们,这些好像都没有变,一切都还是他书中的样子。他以前没有觉得人们如此愚昧,但当他作为一个名人回归时,这些卑劣的品质都被激发了出来。
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有老乡直接到酒店找到丹尼尔,希望他能给钱给自己的儿子买个轮椅。因为“这点钱对你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娶了自己前女友的老同学,因为嫉妒当着作家的面秀恩爱,带作家去酒吧展现自己的男性吸引力:“这酒吧里每个女人都跟我做过20-30次,我觉得男人就应该出去玩完之后回家还有个女人等着你。”老同学的女婿是一个呆头呆脑的,会在酒吧里学阉公猪叫声的年轻男人。
一个迷妹来到作家的酒店,自愿献身,实际上是为了让他带自己逃离小镇,去大城市生活。后来发现,这个迷妹竟然是老同学的女儿。
当然,使得故事发生冲突的还是绘画比赛。一个当地视觉绘画的博士,因为作家让他在这次比赛中落选,于是想方设法抹黑作家。他在作家的讲座上说他是个叛徒,离开故乡40年都没有回过。并且他还打印出作家作品中的选段来佐证他的观点,说作品中是各种影射,破坏家乡形象等等。那个看上去非常善解人意的镇长,担心民众有什么抱怨,而调整了绘画比赛的名次,在他看来,他的地位远比艺术要来的重要。
在绘画比赛的颁奖典礼上,作家无法忍受小镇居民的愚昧和无知,他说出了真相,他点出了人们的安于现状,野蛮和无知,他终于可以把说给那个认领了小说人物的同乡的话,"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说给所有人听。然后,博士的一句“你这个叛徒”。这个杰出公民就已经不复存在了,人们开始对他怀有敌意,向他投去鸡蛋。从被推上神坛,到堕入地狱,作家只花了三天。
小镇人们面对他的诳语的野蛮行为正好和开头作家接受诺贝尔奖时人们的反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镇居民向他扔去鸡蛋,而诺贝尔奖的礼堂里,人们即便不理解他,对他的言论感到愤怒,掌声仍旧不断。
他感受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回到自己舒适的欧洲,但事与愿违。深夜,没等来前女友解救他,他被迫站上了老同学的车穿过小镇去“狩猎”,道路两旁站着固执的胖子、艺术家协会的会长、镇长,他们眼神中带着敌意。作家和最开始一样,站在车上游行,不过此时他更像是个犯人接受着众人的审判。
在荒野,他被老同学赶着跑向黑暗深处,老同学和擅长学猪叫的壮汉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宣判作家有罪。绿色的瞄准镜视野里,作家踉跄地跑去,准心在他身边不断掠过,开枪。随着最后一枪枪声响起,作家倒地,在黑暗中,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下场会是这般惨烈。他和影片中不断出现的那只死去的火烈鸟一样,原本渴望群居,却被放逐,客死故乡。
我很喜欢豆友@内陆飞鱼的短评。
城市里的人很难想象这样的故乡,城市里人们是隔离的孤岛,消息闭塞且私密,陌生感十足。很多人批判城市,说它剥夺了群居的美好。
但这样消息共享,群居且伪善的小镇会好到哪里去呢。人们在有限的视野里混过一生,是幸福还是悲哀呢。
出生于城市的人感受不到故乡,从小镇中走出来的人不敢归乡,故乡似乎只有在梦中才会美好;出生的那个地方,似乎只有从远处看时才是故乡。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